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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機場公司經營澳機場期限再延二十五年 2001年3月27日 07:59 中新社澳門三月二十六日電(記者陳立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今天與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簽署了延長建造及經營澳門國際機場批給合同期限的公證契約。根據這個契約,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建造及經營澳門國際機場的期限將再延長二十五年。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出席簽署儀式。澳門特區政府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與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董事局主席蘇祖安簽署了公證契約。 歐文龍在簽署儀式上發表講話指出,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批給合約于一九八九年簽署,期限為二十五年,至今合同有效期只剩下十四年。鑒于機場對澳門的社會和經濟發展十分重要,并考慮到興建和經營機場是一項龐大的投資項目,回報期較長,特區政府批準了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的申請,將其批給期限再延長二十五年。歐文龍稱,澳門國際機場投入運作至今五年多,客運和貨運的業務均有顯著的增長。然而,面對同地區多個機場的競爭、中國即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未來兩岸將會實現的“三通”,澳門國際機場必須認真作好準備,迎接挑戰和抓緊機遇。 歐文龍表示,特區政府會繼續努力,創造條件,爭取開辟更多新的航線,鼓勵更多外國航空公司使用澳門國際機場,擴大機場的航線網絡。配合珠江三角洲地區貨運量不斷增長的需求,政府正努力推動機場專營公司擴建貨運設施,并積極探討設置物流中心和研究興建機場海運碼頭的可行性等,希望可以透過機場硬件設施的不斷完善及政策法規等方面的合作,利用澳門的地理優勢和交通的便利,促進機場發揮最大的效益,推動澳門航空貨運業務的發展。(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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