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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辦呂秀蓮“嘿嘿嘿”官司 法官接獲恐嚇信 2001年5月29日 11:42 中新網香港5月29日消息:臺北訊,呂秀蓮告《新新聞》周刊妨害名譽案,在司法程序中糾纏不休,偵辦此案的法官賴泱樺更接到恐嚇信函。 法官賴泱樺昨天沒有露面,委托臺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劉壽嵩說明裁定內容。賴泱樺今天要求新新聞補正兩位證人的住居所,以便法院傳訊證人,至于在法官訊問證人前是否避免讓證人曝光,將另作考慮。 劉壽嵩不愿透露恐嚇信函的內容,只表示賴泱樺曾向他提及接到恐嚇信函,但他相信賴法官的人身應該不會有危險,他也希望外界以平常心看待本案,不要給予法官不必要的壓力。 新新聞上周開庭時提出有兩位證人,可以證明新新聞曾作查證,及呂秀蓮傳布陳水扁緋聞,但要求法官訊問前不要讓證人身分曝光,以免證人受到太大的壓力而無法據實作證。 新新聞也希望法官不要發傳票,由他們帶證人給法官問,但法官不同意,法官認為傳票仍依法定程序核發,要求新新聞先補證人地址再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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