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社主辦 |
首頁 | 新聞大觀 | 中新圖片 | 中新財經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影視 | 中新出版 | 中新電訊 | 中新專著 | 中新英才 | 華人世界 | 臺灣頻道 |
|
新新聞:秘密證人受訪時證實呂秀蓮散播緋聞 2001年06月21日 16:34 中新網香港6月21日消息:臺北訊,臺北地方法院今天再審理呂秀蓮控告新新聞周報損害賠償案,針對秘密證人、“總統府”辦公室秘書曾昭明聲稱他與本案無關,新新聞周報社長王健壯強調,證人在接受新新聞采訪時曾證實知道、或聽到呂秀蓮有散播緋聞。 據“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上午九時開庭審理呂秀蓮控告新新聞損害賠償等民事訴訟案。法院傳喚兩位秘密證人出庭,不過兩位已曝光的證人曾昭明及陳詩寧上午都沒有出庭作證。庭審經過三個小時結束,并訂八月三十日再開庭審理。 但證人曾昭明上午也發表四點聲明,除強調“總統府緋聞”全非事實外,并強調他與此案無關。對此,王健壯表示,證人在接受采訪時,曾經很明確表示“總統府”緋聞不是事實,另也同時證實是呂秀蓮在散播緋聞。 他并指出,新新聞的立場是希望兩位證人愈早出庭作證愈好;如果拖得太久,結果也愈難預料。由于新新聞在與證人進行溝通時,證人即表達對出庭作證的疑慮;在證人身分曝光之后,新新更希望證人能盡早出庭作證。 他強調,新新聞在報道出刊前確實詢問與采訪兩位證人,且證人有向新新聞證實知道、或聽到呂秀蓮有散播緋聞的行為。 |
|||
|
主編信箱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