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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精神疾病患者 上海擬制定精神衛生法規 2001年07月26日 06:19 中新社上海七月二十五日電(記者 譚宏偉)上海市立法人員今天在此間稱,精神衛生法規已經列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今年的立法計劃,年內有望提交該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中國目前尚無精神衛生方面的法律法規,因而這部擬定中的《上海市精神衛生條例(草案)》頗受關注。據了解,有關方面已初步完成草案的起草工作。其核心就是保護精神疾病患者的權益,促進整個社會精神保健工作。這項草案涉及的主要內容包括:精神疾病的預防、治療、康復以及患者治愈后回歸社會;精神衛生機構和精神衛生執業醫師的責任和義務;心理咨詢機構和從業人員的責任和義務;政府和社會的職責等。 統計數字顯示:在上海地區,現有各類精神疾病患者十六萬至二十萬人,其中登記在冊的有九萬多人,而需要接受精神衛生服務的估計有五十萬至七十五萬。目前,存在著精神衛生機構的業務功能不能滿足需要、精神衛生從業人員的缺乏、精神衛生知識普及不夠、無業精神病人的醫療費用無從解決等諸多現實問題。 為此,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主任張明園曾兩次牽頭提出“關于精神衛生立法的議案”,呼吁盡快制定有關精神衛生方面的地方性法規。 據了解,世界上有五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制定了有關精神衛生方面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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