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大觀 | 中新財經 | 中新影視 | 中新圖片 | 臺灣頻道 | 華人世界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供稿服務 |
|
4名黨政干部為制售假煙者“保駕護航”被判刑 2001年11月13日 09:19 中新網北京11月13日消息:福建省詔安縣官陂鎮4名黨政干部因收受賄賂,為不法分子制售假煙活動充當“保護傘”,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據人民日報報道,1997年9月,詔安縣官陂鎮張傳雄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專門成立了制售假冒香煙組織“互助會”。至1999年春節前,張傳雄等人賄賂黨政干部19名,賄金總額達54萬元。其中官陂鎮原鎮黨委書記張耀平先后6次受賄價值9萬余元;原鎮長許人藩先后6次受賄6萬元;原副鎮長陳木養先后5次受賄2.4萬元;原鎮工商所長張武恩先后6次受賄1.8萬元。 詔安縣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于今年8月以受賄罪分別判處張耀平有期徒刑十年、許人藩有期徒刑七年;陳木養、張武恩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和有期徒刑一年。“互助會”主要成員張傳雄等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1月8日分別作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判。(石國勝) |
|||
|
新聞大觀| | 中新財經| | 中新影視| | 中新圖片| | 臺灣頻道| | 華人世界|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供稿服務| | 聯系我們 |
|
|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