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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審結一起廳級干部雇兇殺人案 槍手獲死刑 2002年05月25日 11:37 中新網濟南5月25日消息:1994年在家中被槍殺焚尸的山東省農村經濟發展中心原總經理(正廳級)王家斌夫婦,8年沉冤終于得到昭雪。檢察日報記者昨天從山東省高級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對受王家斌的前任張程震指使殺害王氏夫婦的張昌文、王印蘭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兩被告人的上訴請求,維持濟南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張昌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印蘭有期徒刑十年。該院同時依法核準對張昌文的死刑判決。 1994年10月21日,山東省農村經濟發展中心原總經理王家斌及其妻馮書琴在家中被槍殺焚尸。現場勘查發現,此案系報復殺人,但由于現場被大火焚燒嚴重,又未發現其他重要線索,故久偵未破。去年“嚴打”整治斗爭開始后,山東省魚臺縣公安局獲悉居住該縣的張昌文具有私藏槍支的行為,便將其抓獲,并從張的家中搜出一把手槍。張昌文供述該槍是已故山東省水產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程震贈送給他的“禮物”。魚臺縣警方將案情向濟南市警方通報。經審查,濟南市警方認為張昌文的供述與早年王家斌夫婦被槍殺的現場情況極為相似,認為其有作案的重大嫌疑。案情重大,兩地公安機關迅速協同作戰,張昌文終于供述了當年受張程震指使,伙同其妻王印蘭槍殺王家斌夫婦的真實經過。同年3月6日,王印蘭被抓獲。 張程震,1926年9月出生,1939年3月參加工作,歷任中共魚臺縣委書記、濟寧地委副書記、聊城地委書記,1984年4月任山東省水產局黨組書記、局長,山東省第六、七屆人大常委會委員等職務。1993年12月離職休養,2000年9月21日因病死亡。經司法機關查實,張程震到山東省人大常委會任職后,曾兼任該省農村經濟發展中心董事長、總經理,1988年5月卸任后由王家斌接任總經理一職。王上任后發現張程震及兒子有濫用職權、侵吞國有資產等經濟問題,便向司法機關進行舉報。張因此懷恨在心,產生雇兇報復殺人惡念,并一手策劃了張昌文、王印蘭槍殺王家斌夫婦大案。 據悉,鑒于張程震雇兇殺人性質極其惡劣,日前山東省紀委對其作出開除黨籍的處分決定。(孔繁平盧金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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