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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報導》發行人辯稱曾以為光盤是璩美鳳自拍 2002年06月27日 15:45 中新網香港6月27日消息:臺北訊,臺北“地方法院”今天再度開審璩美鳳遭偷拍案,就案件中《獨家報導》雜志的部分,傳訊證人并進行辯論。該雜志社創辦人沈野堅稱自己沒有參與引發偷拍光盤風波的698期雜志的編務;發行人沈嶸則承認自己下令隨書附贈性愛VCD,自己也撰寫了5篇相關報道。 今天的庭訊,共傳喚沈野、沈嶸、韋安、邵偉信等10名被告,但有4名被告未到。而案件受害人璩美鳳上午也曾出現在法庭,但隨即離開。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沈嶸在辯論中表示,偷拍光盤是雜志特別助理韋安交付的,自己當時看過VCD后,直覺認為是璩美鳳“自拍”。由于先前媒體報道此事時,璩美鳳曾表示“遭人設計”、“他人找演員來演的”,因此才決定隨雜志附贈VCD作為“新聞資料”。 另外,由于沈嶸、韋安兩人均聲稱,VCD是韋安在商場購得后交給沈嶸,但《獨家報導》698期卻寫明光盤來源是“新竹陳姓民眾”提供。法官今天要求沈嶸對此加以說明。 沈嶸辯稱,因為光盤片居然是由韋安從商場買回來,這一點對《獨家報導》來說實在“很丟臉”,才會杜撰出光盤片是由民眾提供的情節。 偷拍案中《獨家報導》部分,預計今天下午辯論終結,屆時法官也將通告這一部分案情的宣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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