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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黑老大”被公訴 開賭場放高利貸被控5罪 2002年07月04日 10:30 中新網成都7月4日消息:曾長期在成都市雙橋子客運市場、東華電腦城等地收取保護費,敲詐勒索他人錢財的黑幫老大王勇及其團伙近日被成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華西都市報根據檢方的指控報道,王勇早在1988年就因故意傷害罪、流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1990年外出冶病期間脫逃,當年9月,王在成都某咖啡廳與他人發生糾紛將一人殺死,1997年8月,王等又幫人報仇毆打一人致死。 1998年,王勇組織成立四川天鑫經濟貿易公司,其公司負責賭場經營,打地盤、“維持”地盤秩序等。王還為手下劃定了勢力范圍,統一由其以公司名義進行敲詐勒索,開設賭場,發放高利貸等違法犯罪活動。1998年6月,成都市為規范成渝客運市場,決定進行滾動發班,這一方式觸動了王在客運市場收取“保護費”的既得利益,王當即率人將成渝高速直達客運專委會主任周某砍成重傷。 1999年1月,為幫荀某等人出氣,王勇伙同手下將謝某等人綁架,威逼其寫下83萬元借條。王從中撈得“酬勞”40萬元。當年春節期間,張某在王勇等人經營的賭場內賭博時數次借高利貸104萬元,由于多次催收未果,當年5月,在王的安排下,其手下對張進行嚴刑拷打,要其歸還104萬元本金及50天的利息100萬元。后張交出50萬元才得以脫身,脫身后,張還不得不將124萬元劃到了王勇公司賬上。 檢方指控王勇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傷害罪綁架罪和脫逃罪5項罪。其團伙5名成員也一并被提起公訴。(馬天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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