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們公司里的一個十分要好的同事結婚,為了能夠給我掙足面子,剛剛拿到駕照不久的老公去朋友那里借了一部高檔的漂亮寶馬車。
到了一個十字路口,剛好紅燈亮了,于是老公趕緊踩剎車停車。不想車還沒有停穩,右邊便閃過一道刺眼的亮光,緊接著便是一聲像按相機快門的“咔嚓”聲。我很奇怪,問老公這是怎么回事?老公往車窗外看了看,見路邊的綠地旁有幾個胸前挎著照相機的人,說準是這寶馬太扎眼,太惹人喜愛了,有人在用相機偷拍呢!在我們這個小城里,像寶馬這樣的名車屈指可數,總共也就那么三四輛,因此我覺得老公的說法是十分具有說服力的。
我仔細數了一下,從十字路口出來之后,一路上我們的寶馬被“偷拍”了不下十次。更讓我感到倍兒有面子的是,到了同事舉行婚禮的酒店大門口,為新郎新娘拍攝的所有的攝像機、照相機竟然都不約而同地對向了我們。
參加完同事的婚禮,老公依依不舍地將寶馬還給了朋友。幾天以后,我們和朋友一起約聚。在酒桌上,我洋洋得意地把我們開著寶馬,被人像追明星似的瘋狂偷拍的事告訴了朋友,不想朋友滿臉痛苦地對我們說道:“我的天,那哪里是偷拍,分明是因為違章而被公路上‘電子警察’的‘電子眼’給拍到了。我一直都在納悶,怎么昨天一天就收到了十幾張交警隊開來的罰款單,總共有1000多塊,原來是你們干的?”
“天啊!被‘偷拍’一次竟然要付出百多塊的代價,做有車族的代價也太大了吧!”聽了朋友的話,我和老公驚得目瞪口呆!(新民晚報 左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