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四日電 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今天在此間指出,此前全國范圍內的電價調整是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重要舉措之一,主要是為了解決煤炭價格上漲、征收大中型水庫后期扶持資金和可再生能源附加、電廠脫硫改造以及電網建設資金不足等問題。
六月三十日,經國務院批準,中國國家發改委出臺了電價調整方案,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提高二點五分錢。
發改委稱,此次調價對銷售電價結構作的調整,對于保證發電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改善庫區移民生活條件,促進廠網協調發展,特別是對可再生能源和環保事業的發展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發改委強調,電力工業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基礎產業和公用事業,電價調整不僅會影響工商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也會影響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開支。各地在調整居民生活電價時應采取切實措施,保證低收入家庭生活不因用電價格調整而受到影響。
據悉,此次電價調整中,每度電包含一厘錢的可再生能源附加;進行脫硫改造的電廠,其上網電價每千瓦時提高一點五分錢。
對此,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指出,發展可再生能源,是增加能源供應,改善能源結構,保障能源安全,保護環境,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
據介紹,《可再生能源法》已于今年一月一日起實施。該法明確規定,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高出常規能源發電價格部分,在全國范圍內分攤。受技術條件等因素影響,一般情況下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要高于常規能源。
此外,今年以來,中國供電情況有所好轉,但一些地區又出現盲目發展高耗能產業的苗頭。對此,發改委進一步指出,此次電價調整中,各地繼續應嚴格執行差別電價政策,不得自行對高耗能產業用電價格實行優惠。
發改委將根據高耗能產業發展情況,進一步加大實行差別電價政策的力度,利用價格杠桿淘汰落后的產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