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5日電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最近涉“電”行業職工的薪酬話題成了媒體關注的焦點。引爆此輪新聞的背景是,6月30日全國電價因為電力企業的長期“喊虧”上漲了2分錢。于是就有了公眾關于“虧損的電力行業為什么能支付得起高工資”、“電價上漲是否是老百姓補貼了電力企業”的質疑。
其實,國家發改委的一位高官曾在6月份的一次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電價并不一定因為煤價上漲就得跟著漲,電力企業還應自身挖潛降低成本。但6月30日國家發改委還是宣布調整電價,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每度電提高2.5分錢。
國家發改委上調電價的理由究竟是什么?該部門負責人24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每度電漲2.5分主要是為了“解決煤炭價格上漲、征收大中型水庫后期扶持資金和可再生能源附加、電廠脫硫改造以及電網建設資金不足等問題”。
從這個解釋看,除了應對煤價上漲帶來的成本增加,電價上漲的錢至少將被用到對大中型水庫后期扶持,電廠的脫硫改造和電網建設等領域。
6.2厘將作為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
據國家發改委負責人介紹,此次電價上調的一部分作為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
這位負責人說,過去50多年,中國興建了3300多座大中型水庫,這些水庫的建設產生了2000多萬水庫移民,分布在全國31個省(區、市)。為了幫助移民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國家先后設立了庫區維護基金、庫區建設基金和庫區后期扶持基金,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但由于扶持政策不統一、扶持標準偏低等原因,目前水庫移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依然普遍較差,有不少移民生活仍然較為困難。
因此,有必要加大對水庫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國家的舉措之一是,國務院決定在全國銷售電量上平均每千瓦時加價6.2厘,建立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扶持農村移民改善生產生活條件。
1厘將扶植可再生能源
國家發改委的負責人還透露,這次電價調整中,每度電包含1厘錢的可再生能源附加。
據介紹,《可再生能源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實施,但受技術條件等因素影響,一般情況下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要高于常規能源。因此,在可再生能源發展初期,世界各國普遍采取財政、稅收以及價格等方面扶持政策,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而中國的《可再生能源法》明確規定,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高出常規能源發電價格部分,在全國范圍內分攤。
另外,上漲的電價還有一部分支持電廠的脫硫改造。資料顯示,中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已達2549萬噸,其中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排放占50%以上,已成為大氣主要污染源。燃煤電廠脫硫可以減少大氣污染、改善空氣質量,但企業因此增加的成本支出需要通過提高其上網電價給予解決。為鼓勵企業安裝脫硫設施,這次電價調整明確規定,進行脫硫改造的電廠,其上網電價每千瓦時提高1.5分錢。
禁止漲價收入用于發工資
根據國家發改委的安排,上漲的錢還將分一部分用于新增電網投資。
國家發改委的解釋是,近年來,中國電源項目投資和投產規模急劇增加,2004年、2005年新增裝機容量分別為5100萬千瓦和6600萬千瓦,均居世界第一位。要保證新增的電能能夠“送得出、用得上”,每年需新增電網投資2000億元以上;同時,加快農村電網改造和西部農網完善工程,也需要加大電網投資力度。目前電網企業的贏利能力,還達不到能夠正常發展的水平。因此需要適當提高輸配電價,以增強電網企業的融資能力。
這位負責人特別強調說,國家發改委一直重視壟斷行業的成本約束問題。這次電價調整,不是解決電力企業職工收入問題,而是疏導電廠燃料成本上升、電網建設資本金不足等矛盾。
在2004年那次電價的調整中,國家發改委就禁止電力企業將提價收入用于提高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性支出。去年及今年兩次電價調整方案中,均要求電力企業加強管理,挖潛降耗,努力消化煤炭價格上漲等成本增支因素。 (劉世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