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1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中國水資源評價最新成果表明,北方地區水資源量明顯減少,部分流域水資源開發利用率遠遠超過允許的開發利用極限,中國將全面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迎戰缺水高峰,確保2010年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約束性目標的實現。
據了解,北方地區水資源量以黃河、淮河、海河和遼河區減少量最為顯著,地表水資源量減少17%,水資源總量減少12%,其中海河區地表水資源量減少41%、水資源總量減少25%,水資源相對豐富的南方地區也出現了區域性甚至流域性缺水的現象。中國淮河流域、西北部分內陸河流、遼河和黃河流域水資源開發利用率均超過或接近60%,海河流域已經超過100%,遠遠超過流域允許的水資源開發利用極限。
“十一五”末力求萬元GDP用水量降低20%
據了解,自5年前中國節水型社會建設啟動以來,全國年用水總量正在得到控制用水效率在不斷提高。國民經濟近年來以7%以上的速度增長而全國年用水量(不含工業的重復用水量)并未出現大的變化穩定在5500億立方米左右,萬元工業增加值取水量年均遞減9%左右。
“十一五”期間,中國將加速推進節水型社會的建設,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中國節水型社會的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政策、宣傳教育體系,萬元GDP用水量降低20%;全國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從0.45提高到0.5,全國農業灌溉用水基本實現零增長;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服務業用水效率接近同期國際先進水平。
擴大水資源費征收范圍 提高水資源費征收標準
“十一五”期間,中國進一步擴大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規模和范圍,建設100個全國節水型社會試點。
鼓勵國外資本和民間資本投入節水型社會建設;基本完成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其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江河、湖泊水量分配方案,確定流域內各省市區的用水權指標;全面推進水價改革,建立科學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利用經濟手段促進節約用水。
加大水資源費征收力度,擴大水資源費征收范圍,提高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在綜合考慮本地區水資源狀況、產業結構調整進展和企業承受能力基礎上,逐步使城市供水公共管網覆蓋范圍內取用地下水的自備水費高于自來水價格。
中央直屬電廠、農業生產取水均要繳納水資源費
對中央直屬電廠恢復征收水資源費,農業生產取水要依法逐步開征水資源費。合理提高水利工程供水水價和城市供水價格。
加快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實施非居民生活用水超計劃、超定額加價收費方式。缺水城市要實行高額累進加價制度,適當拉開高耗水行業與其他行業用水的差價。
同時,要保證城鎮低收入家庭和特殊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用水。
推動節水市場開發 量化用水效益
積極進行水權有償轉讓的探索,利用市場機制引導水資源向高效節水的領域配置。
建立節水監督管理制度,制定和實施各類用水產品和設備的節水標準,大力推進節水產品認證,建立節水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對達不到節水標準的產品,禁止生產、銷售。
建立高耗水落后工藝、技術和設備強制淘汰制度,定期發布限制、淘汰落后高耗水工藝和設備(產品)的目錄。
加強節水統計工作,建立由綜合評價指標、行業用水評價指標和節水管理評價指標組成的節水型社會建設的評價體系,通過一系列量化指標來衡量用水效率和用水效益狀況,綜合考核各地區節水型社會建設的進程和成果。(于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