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十月十三日電 (記者 黃翔)十三日下午,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與福建省省長黃小晶在福州簽署了《關于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合作備忘錄》。福建省委書記盧展工稱,此舉標志著署省關系進入“聯系更緊、范圍更廣、層次更高”的新階段。
據海關總署副署長盛光祖介紹,海關總署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工作重點共有九個方面。
首先,支持拓展閩臺經貿合作和直接往來。具體包括:本著“先行先試、同等優先”原則,積極推動對臺小額貿易發展;支持在條件成熟的地方增設對臺小額商品交易市場;配合福建省積極向國務院建議對從事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地區海上客貨運直航的進口船舶給予適當的稅收減免政策;實施“綠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務制度,為臺資企業提供良好的服務等。
其次,支持海峽西岸擴大口岸開放。根據口岸設施的建設進度,按照有關程序辦理福州港口岸羅源灣(含羅源、可門)港區、牛頭灣作業區、泉州港口岸石井作業區對外開放的有關手續;積極推動泉州晉江機場對外開放;支持將沙埕港區、三沙港區、漳灣作業區并入寧德港口岸,石碼港區并入廈門港口岸;積極研究龍巖連城機場、寧德港口岸溪南港區對外開放問題。
再次,支持福建省口岸大通關建設。充分發揮福建港口岸資源優勢,做大做強福建港口,將“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模式,拓展到江西、湖南、湖北、貴州、寧夏和粵東、浙西南等省(區)。
此外,還有支持擴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試點;嚴厲打擊走私,維護健康有序的對外經濟秩序;加強統計預警監測,為地方政府提供信息服務;推動研究制定專項扶持政策,扶持福建省原中央蘇區地區發展;在機構、編制方面對福州海關、廈門海關給予傾斜;全面提高福州海關、廈門海關服務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能力等工作重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