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國土資源部獲悉,為全面掌握礦產資源儲量利用情況,加強礦業權管理,自今年8月到2009年9月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礦產資源儲量利用調查和礦業權核查。
據悉,礦產資源儲量核查以煤、煤層氣、石油、天然氣、鈾、鉻、銅、鋁、鉛、鋅、鎳、鎢、錫、稀土、金、銀、鉀等28種重要礦產為主要核查礦種,石油、天然氣、煤層氣和鈾礦的核查工作由國土資源部直接組織。
按照部署,核查以礦產資源登記統計確定的礦區為單元,理清采礦權與礦區的歸屬關系。在礦山儲量動態監管提交礦山儲量年報基礎上,核銷礦山企業已損失的資源儲量和采空區的資源儲量;對停辦或者關閉礦山剩余的資源儲量、建設項目壓覆的資源儲量未登記的進行補登記。
國土資源部表示,將在全面核查的基礎上,編制礦區儲量核查報告,經評審、備案后,據實調整、完善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數據庫信息。以大中型礦區為重點,分析未占用資源儲量的原因,依據礦區礦產資源賦存特點,提出礦產資源開發合理布局的意見。
據了解,本次核查工作還將與礦產資源規劃和礦產地相銜接,統一編制省級探礦權采礦權分布圖。
據悉,按照計劃,2009年國土資源部將在各省(區、市)現狀調查的基礎上,組織匯總礦產資源儲量利用調查成果,形成全國礦產資源儲量利用調查和單礦種現狀調查報告、圖件,并完善全國礦業權管理信息系統。(記者 于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