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6日電 據北京晚報報道,銀監會已經向部分外資銀行下發了《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修訂稿(征求意見稿),其中規定,外資銀行想要從事人民幣零售業務(如存款、信用卡等),須在中國本地成立公司。而具有法人資格的外資銀行,也只能從事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定期存款業務。
根據中國加入WTO的承諾,今年年底將對外資銀行開放人民幣零售業務。但這一承諾并不意味著眼下經營中資企業人民幣業務的103家外資銀行分行,能直接獲得人民幣零售業務牌照,分享中國國14萬多億人民幣居民存款的大蛋糕。其前提是必須在國內注冊,成為獨立法人。
此外,對法人銀行及其下設分行注冊資本和營運資金的要求與中資銀行保持一致,法人銀行注冊資本為10億元人民幣,其下設分行營運資金為1億元人民幣。目前外國銀行分行經營全面外匯業務營運資金最低為2億元人民幣,經營外匯和人民幣業務營運資金最低為3億元人民幣。
新規還為法人銀行從事全面人民幣業務設置了較高的標準,如“允許吸收中國居民個人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定期存款”。同時,法人銀行總行初次獲得人民幣業務許可,仍需滿足“開業三年、連續兩年盈利”的條件。目前,外資銀行在中國設有法人機構的僅為14家,其中7家外資法人銀行獲準經營人民幣業務。
據悉,銀監會將于下周二和下周三在京分別召開中資銀行和外資銀行的征求意見會,就該意見征求稿進行座談。根據銀監會下發的被“約見”的外資銀行共有30家,絕大多數是在華業務量居前的外資銀行,其中還包括平安銀行、中銀(香港)上海分行等合資銀行。
而外資銀行對變身法人銀行,大多看法謹慎,認為有利有弊。但由于外資法人銀行擁有“人民幣零售業務”和“獨立發行銀行卡”等兩大實質性利好,眾多外資銀行已經紛紛做好準備在中國本地注冊。恒生銀行中國業務總裁符致京表示:“恒生銀行也已收到相關草案,恒生銀行應該符合注冊內地子公司的條件,如果有需要的話,恒生銀行將考慮注冊成內地子公司。”東亞銀行執行董事陳棋昌明確表示,東亞銀行有意將目前該行內地分行注冊申請為內地機構,成為東亞銀行在內地的全資附屬公司,這將有利于東亞銀行的發展,而且東亞銀行正在積極準備,未來中國內地業務可能以子銀行形式在內地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