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國有部分省市調高了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京滬兩地的最低工資是剔除“四金”后的凈值,25個省份頒布了小時工資最低標準,多數地區建立了工資支付監控制度。
在本報編輯部組織的對部分省市的調查中了解到,一些地區由于最低工資標準制定相對保守,失去了對勞動工資實際指導作用;一些地區卻因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工資標準用人單位說了算,最低工資難落實;還有一些地方的最低工資標準實際保障了企業的利益、有的企業“暗扣”了勞動者的最低工資等等。希望我們組織的此次報道,可以對各地今后制定和落實最低工資標準提供借鑒。
北京:“最低工資”變職業“最低薪酬”
2006年進入第三季度的第一天,北京市開始執行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小時不低于3.82元、每月不低于640元。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工資處副處長毛艾表示,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勞動者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應得的加班、加點工資。為保障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北京一般是每年上浮一次最低工資。
結構性就業矛盾突出
據了解,北京勞動力市場旺盛的需求量與較低的市場最大匹配率共存。結構性就業矛盾突出的“就業環境”導致部分單位以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基礎確定職業最低薪酬。“最低工資”變職業“最低薪酬”,職業的社會價值變得模糊。
在今年二季度,北京市實行的還是每月580元的最低工資標準,北京市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分析工作小組采集了北京10個區級職業介紹服務中心16個熱點職業的最低期望薪酬和最低承諾薪酬數據。
數據顯示,16個職業中有14個職業以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為底線,占到了87.5%。北京市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分析工作小組認為,部分單位以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基礎確定職業最低薪酬,導致了職業之間的最低薪酬差距根本無法體現這一職業的社會價值。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處處長吳安泰表示,北京確實有相當一部分建筑、餐飲、服裝加工、服務等企業拿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保底線作為職工的工資待遇。“出現這種情況,大的方面講主要是由中國的勞動力供求關系所決定的,中國的勞動資源太豐富,一個崗位會有很多人來競爭,我給你最低工資作為報酬,你不干馬上會有人接替你;單就北京來說,結構性就業矛盾突出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2006年第二季度北京市勞動力市場求人倍率達到歷年最高的1.35,繼續保持2002年以來的攀升勢頭。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鮑佳向記者解釋說,這表示有100個求職者在135個崗位上進行選擇。“單就這個數據來看,北京的勞動力市場的需求非常旺盛,找工作應該很容易,但與此同時,還有一組數字,二季度北京市勞動力市場的最大匹配率為0.55、最大求職成功率為0.75。這意味著有45%的崗位匹配不到合適的人選、有25%的求職者在勞動力市場中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崗位,所以勞動力市場的需求雖然持續旺盛,但結構性就業矛盾依舊突出。”
有些工作高薪難覓
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分析工作小組工作人員認為,結構性就業矛盾突出最直接的體現就是勞動力市場上,有些工作高薪難覓,而有些則以最低工資標準來定薪酬。
小范來自安徽,2005年初到北京做的第一份工就是“家庭服務員”,但只堅持了不到半年。“我一個月500塊的工錢,也不能住在主人家里,覺得掙不了幾個錢就不想繼續做了。”
一方面是小范認為“家庭服務員”掙不來錢,一方面是“高素質家庭服務員”高薪難覓。記者從北京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了解到,不同等級的“家庭服務員”,所拿薪酬是不一樣的。今年二季度,初級家政服務員的月工資只有500至600元(當時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為580元);中級家政服務員800至1000元;高級家政服務員1000至2000元不等。
學歷高的家庭服務員,在外語、駕駛、電腦等高級技能方面他們也許達到了,但在清潔、帶孩子、煮飯這樣的初級技能卻是弱項,這樣的“技能失衡”造成“高素質家庭服務員”高薪難覓,而大部分普通家庭服務員的報酬又只能掙扎在最低工資線上。
北京市勞動部門曾在今年年初發布了一份北京勞動力市場供求雙方薪酬價位對比表,對比表顯示,招聘單位承諾的崗位薪酬普遍低于求職者的期望。
建筑企業工資拖欠問題突出
“北京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剛剛施行了兩個月,專門涉及最低工資的案件從舉報量來說反映的不是太突出,7月的統計數字是1.36%,按常規平均每月不足2%,但也要考慮到,只要建筑企業出現拖欠工資問題,就很有可能出現企業連最低工資也沒全部支付給工人的情況。”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處處長吳安泰介紹,全北京市18個區縣加上亦莊開發區,每月報給監察處關于拖欠工資的案件占到總案件數的30%至40%,其中問題最突出的就是建筑施工企業的工資拖欠。“‘工資拖欠’仍在勞動違法案件中占據首位。”
勞動監察處一位基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說:“我們因為工作需要,經常跑工地,所以能強烈感受到,最低工資確實不能如實反映建筑工人的勞動價值,他們所付出的辛勞程度顯然不能和最低工資劃等號。”但就勞動監察執法來說,企業以最低工資保底線作為職工工資待遇并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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