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1日電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宣布,自2006年7月1日起,將內資企業計稅工資扣除標準提高一倍,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有關人士分析指出,這是中國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即向“兩稅合并”邁出的關鍵一步。
“這將在客觀上擴大內資企業的稅前抵扣額度,縮小內外資企業的稅負差距,逐步實現公平競爭。”中國人民大學財稅專家朱青教授認為。
目前,中國內資企業所得稅工資稅前扣除主要實行限額計稅工資政策。即相當一部分企業計稅工資的人均每月扣除限額標準為800元,在此基礎上,省級人民政府可自行確定上浮20%。外一些企業,如事業單位、軟件開發企業、集成電路生產企業,以及經有關部門批準,實行工效掛鉤計稅工資辦法的企業等,允許工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中據實扣除。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持續穩定發展,企業職工工資增長較快,據國家統計局最新公布的統計數據,2005年中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每月已達1533.75元,經濟發達地區和一些效益好的行業更高。
“目前,內資企業的所得稅稅率超過30%,而外資企業的所得稅稅率遠低于內資企業。內外資企業同場競技,卻不在同一條起跑線上,顯然不公平。”華能伊敏煤電公司總經理戴為說。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源調查資料測算,內資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比外資企業高近10個百分點,工資扣除政策差異是重要原因之一。
“這次提高內資企業計稅工資扣除標準,是‘兩稅合并’的前奏。如果人均計稅工資扣除標準提高800元,按照法定33%的內資企業所得稅,企業每人的稅費負擔可減少約260元。這對于大型國企或勞動密集型企業來說是相當可觀的一筆費用。”步步高集團董事長王填說。
這一調整無疑減輕了內資企業稅負,但和外資企業允許全額扣除的標準相比,這一政策似乎仍沒“到位”。稅務總局負責人表示,出臺這一標準,是經過財政部、稅務總局反復研究,之所以仍采用限額扣除,主要考慮了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可以基本解決多數企業工資稅前扣除不足問題。2005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每月1533.75元,將內資企業工資稅前扣除標準提高到人均每月1600元,可以解決大多數企業工資稅前扣除不足的問題。
二是與個人所得稅費用減除標準相銜接。中國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減除標準已從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將內資企業工資稅前扣除標準也提高到人均每月1600元,兩個所得稅互相照應,政策兼顧。
三是有利于稅收管理。由于目前一些企業的自我約束能力仍較弱,利用多扣工資逃避所得稅的行為沒有相應有效的監管措施,為了防止濫用政策逃稅,在目前征管手段還不完善的條件下,有必要沿用限額扣除的辦法。
同時,主管部門和一些專家還表示,采用這一標準的一個重要因素,是考慮到國家財政的承受能力。提高計稅工資扣除標準,將使企業增加稅前扣除、國家稅收收入減收。這次政策調整從今年下半年開始執行,據測算將減少今年企業所得稅收入120億元,這個數額對國家財政收入影響不至于過大,可以承受。
稅務總局還表示,此次政策調整的同時,規定停止執行地區可以浮動20%的規定,并嚴格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擅自提高計稅工資扣除標準。這主要是為了平衡區域間企業所得稅稅負,促進企業公平競爭和區域間人才合理流動。(齊中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