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6日電 2006年“十一”旅游黃金周即將到來,為切實做好“十一”黃金周的各項準備工作,全國假日旅游部際協調會議近日發出《關于做好2006年“十一”黃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五方面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標準做好“十一”黃金周各項準備工作
通知說,今年“十一”是實行長假制度的第18個旅游黃金周。假日旅游已在拉動內需,刺激消費,構建和諧社會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旅游黃金周工作,得到了各地各部門的高度重視,尤其是各級假日旅游協調機構和有關部門,以及旅游接待單位,不斷完善假日旅游工作機制,周密計劃,精心組織,狠抓落實,旅游市場秩序逐步規范,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但是,旅游黃金周存在的結構性供求矛盾,旅游安全事故和服務質量投訴等問題仍然不容忽視。要在認真總結以往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從服從和服務于國家經濟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進一步做好旅游黃金周工作,著力抓好引導旅游消費,提高公共服務水平,豐富假日旅游產品等工作,滿足游客多種需求,繼續實現“安全、秩序、質量、效益”四統一的目標,讓廣大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和諧、豐富多彩”的“十一”長假。
二、加強信息服務,積極調整供求矛盾
通知說,針對“十一”黃金周期間交通運輸和重點城市、熱點景區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的特點,要及早制訂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信息服務力度,積極引導消費。一是要及時開展旅游預測預報工作。準確掌握旅游市場趨勢,不斷完善旅游預報系統,合理分流客源,調節供需矛盾。二是要充分發揮媒體宣傳引導作用。積極運用廣播、電視、報刊和互聯網等媒體,通報“十一”黃金周的市場情況,及時有效地為游客出行提供實用信息。三是要注重新產品、新線路的開發和宣傳。努力挖掘推介新的旅游休閑產品,培育新的旅游熱點,滿足游客多樣化旅游消費選擇。四是要創新信息服務手段。積極拓寬信息服務渠道,提高信息服務覆蓋面,增加動態信息量。五是各地方和旅游接待單位都要開設旅游咨詢電話,及時提供信息咨詢服務。要針對青藏旅游、探險游、自駕游趨熱等新特點,做好專項信息服務,避免游客盲目出游。
三、突出重點,切實做好黃金周旅游安全工作
通知強調,各級假日旅游協調機構要牢固樹立“沒有安全就沒有旅游”的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結合本地區實際,加強部門協同,切實做好“十一”黃金周旅游安全工作。一是重點加強旅游交通安全管理。要組織公安、交通、旅游、氣象等部門,突出抓好客流車流集中地區和時段、事故多發路段和遭遇惡劣天氣的交通組織和疏導,堅決糾正超速、超員和違章駕駛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二是要加強對各類旅游接待單位和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與管理。重點加強對休閑娛樂、度假場所、熱點旅游景區、游覽游樂設施、重大活動場所、人員密集區域的安全監管,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三是加強對自駕游、自助游、探險游的安全引導。完善安全提示,加強安全防范。對各類探險旅游項目,要在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領導下,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安全保障和應急救援工作,引導游客理性選擇有安全保障的探險旅游活動。四是針對“十一”出境旅游較為集中和出國(境)旅游目的地不斷增多的特點,旅行社要落實出境旅游安全保障和應急處置措施,加強宣傳教育,提高游客的自我安全保護和防范意識。
四、強化教育,大力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質
通知說,“十一”黃金周,是一次大力倡導文明旅游,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質的有利時機。要按照“提升中國公民旅游文明素質行動計劃”的總體要求和中央文明辦、國家旅游局聯合召開的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面開展提升中國公民旅游文明素質的各項活動。通過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宣傳冊等形式,發動各行業、各部門和各服務單位加大文明旅游的宣傳力度,并在“十一”黃金周前后形成一次輿論宣傳的高潮;各服務單位要以“服務游客為本”,深入開展“微笑服務”、“細微服務”、“明明白白消費”等提升服務質量的活動;各地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通過制作發布公益廣告、設立文明監督崗、評選文明游客等方式,引導和教育游客自覺提高文明意識,引導游客文明旅游,營造和諧的假日旅游氛圍。
要把開展誠信經營活動與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質活動有機結合起來。
五、加強協調配合,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通知要求,各級假日旅游協調機構要根據假日旅游市場的發展形勢,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有效發揮假日旅游協調機制在引導消費、安全保障和服務質量監督等方面的公共服務職能。要保證及時、準確、真實發布信息,引導和促進理性旅游消費;積極協調民航、鐵道、交通等部門和旅游客運服務單位,增加客源高峰地區的運力運量,改善瓶頸制約;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假日值班責任制,做到24小時值班,隨時受理旅游投訴,快速聯絡處置各類突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