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十三日電 (記者 周兆軍)曾幾何時,中國對于那些積極參加救災搶險的青少年給予極高的榮譽。十幾年前,全國的少年兒童都學習過一個叫賴寧的中學生,他是撲救山火時犧牲的。然而,從本月開始實施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搶險活動。
記者今天從中國教育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新頒布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認為,搶險是應當由專業人員或者成人從事的活動,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另外,學校也不得組織學生參與制作煙花爆竹、有毒化學品等具有危險性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活動。
有專家認為,從十幾年前號召“向賴寧學習”到如今的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搶險,這一變化反映了中國人對待“少年英雄”的觀念在進步。從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來說,不應該鼓勵他們見義勇為或者去做所謂的“少年英雄”。
中國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副巡視員鄭增儀說,當前,中國的安全事故處于多發期,學校的安全工作形勢也十分嚴峻,如校園周邊網吧、游戲機室等違法違規經營,治安秩序混亂;交通事故不斷,傷害青少年的惡性刑事案件急劇增加。
為此,新頒布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強調,禁止在中小學校園周圍二百米范圍內設立網吧,公安機關應當把學校周邊地區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域。學校要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特別是要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