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5日電 4日,《上海證券報》記者從國土資源部內部獲悉,土地儲備制度改革正穩步推進,土地儲備管理辦法正在擬定,土地收購儲備的行政行為性質以及相應的權責利關系有望得到明確,而目前在各地方城市普遍存在的“土地融資”或將受到明確限制。
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各地方正在針對土地儲備改革進行調研和收集建議,預計在兩個月后上報國土資源部,討論后形成草案。
“預計管理辦法最終會給‘土地收購儲備機構的定位’有一個明確說法!闭憬髮W城市與區域發展研究所歐陽安蛟教授向上海證券報表示。自1996年上海市成立我國第一家土地儲備機構——上海市土地發展中心之后,土地儲備機構作為調控土地市場的有力工具,在各地紛紛建立,目前全國已累計成立2000多家。但是,“土地收購儲備機構的定位”卻始終沒有明晰,這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
現實中,土地儲備機構一個重要的職能是融資。很多土地儲備機構通過以政府擔保的方式,從銀行貸款或得到授信額度的貸款。由于這種土地儲備貸款的風險很低,因此得到了各銀行的青睞。
然而,由于土地收購儲備機構定位不明晰,導致土地儲備機構抵押貸款中,抵押物的性質(即作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權是什么性質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無法明晰。一些專家甚至認為,中國當前最主要三大類房地產信貸(房地產開發貸款、土地儲備抵押貸款、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中,土地儲備抵押貸款風險最大。
正是出于控制風險的原因,分析人士指出,在“國六條”出臺后,中國銀監會召集主要商業銀行負責人召開通報會議時,銀監會主席劉明康特別指出,商業銀行要停止與各地政府簽訂授信合作協議,對地方政府土地融資念起“緊箍咒”。
然而,土地儲備工作的開展也需要巨額資金支持,隨著國家宏觀調控的加強,此種貸款被從嚴監管,土地儲備機構也面臨著融資問題。
因此,完全叫停土地融資或許不現實!岸覐姆蓪用嬷v,國土資源部單一政策也沒有如此權限,還需要國務院的統一協調。”歐陽安蛟說。(于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