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1日電 從今年10月1日開始,北京市將執行全新的二手房交易最低計稅價格。這是《北京娛樂信報》記者10日從北京市地稅局下發的《關于調整二手房交易計稅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獲悉的。
業內人士認為,由于最低計稅價格大多進行了“上調”,在二手房交易成交量下滑的情況下,有望在“十一”之前掀起一個二手房集中交易的小高潮。
二手房首次被細分成六類
這是北京市首次由稅務部門來公布新的二手房交易計稅價格。與往年北京市建委公布的價格不同,北京市首次把二手房屋細分成六大類別。其中包括二手商品住房、特殊二手商品住房、已購公房再上市、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二手辦公用房、二手商業用房;很多最低計稅價格甚至具體到了“樓盤”。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細分的好處是更具指導意義,避免偷稅行為的發生。
對于不同類別的房地產,按不同建成年代、不同樓層、不同房屋類型進行相應系數修正,以修正后的價格作為計稅價格征收稅款。至于不同位置、不同房屋類型的具體計稅價格,納稅人可以到北京地稅的官方網站上查詢。
最低計稅價格大多上調
稅務部門相關人士表示,二手房交易最低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計稅價格=各類房地產的基準價格×建成年代修正系數×樓層修正系數×房型修正系數。因為此前二手房只有一類,而現在被分成六類,不好直接比較價格,與北京市建委測算的2005年房屋市場交易價格相比,新的二手房交易最低計稅價格大多進行了“上調”。
《北京娛樂信報》記者查詢《通知》看到,比如在和平里街道行政區域內,一套已購公房再上市的基準價格為每平方米6882元,土地級別是3級。東直門街道行政區域內,一套已購公房再上市的基準價格為每平方米7731元,土地級別包括2級和3級。
計稅價格遵循“從高征收”
二手房交易計稅價格該怎么使用?稅務機關在通知中表示,對于二手房交易涉及稅收的計稅價格,稅務機關應以房屋交易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協議)中確定的成交價格為依據,但對于成交價格低于二手房交易最低計稅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均以此最低計稅價格作為核定征收稅款的基數。
業內人士表示,通俗來說,二手房交易的計稅價格,遵循“從高征收”的原則。如果合同價格高于最低計稅價格,就按合同價格征稅,反之,如果合同價格低于最低計稅價格,就按最低計稅價格來征。假如合同上的成交價格為4000元/平方米,而該房屋的最低計稅價格為8000元/平方米,那么,就要按照8000元/平方米來征稅。
最低計稅價將不定期調整
另據了解,二手房交易最低計稅價格,將由北京市地稅局根據北京市房地產市場交易情況不定期進行調整。
專家觀點:利于房屋交易價格的規范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劉桓教授認為,《通知》有利于把房屋交易價格納入管理軌道,也有利于房屋交易價格的穩定和規范。稅務部門經常會發現明顯低于合理交易價格的情況出現,比如實際上10000元成交,合同上非要寫3000元,主要原因往往是買賣雙方為了少納稅。其實這不利于法律對買賣雙方權益的保護,如果今后出現糾紛,就很難說清楚真實的交易價格。
業內觀點:不定期調整計稅價對消費者有利
千萬家市場部負責人常淑娟認為,二手房計稅價格的發布,較之以往不論是內容的完善還是精細化程度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對百姓來講有了更實際的指導作用,而征稅部門也減小了計稅的操作難度。
“不定期調整計稅價格,對于消費者來說會更加有利和靈活。”信一天市場部負責人羅煜表示,換句話說,就是根據房子不同時期成交的情況,征收稅費也會有不同調整,這可以避免帶給消費者不必要的損失,同時能夠更好地規范二手房市場的健康發展。(賀文華 張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