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4日電 “國土資源部全國土地督察制度的人事編制已經沒什么問題了。”7月18日,一位國土資源部的內部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透露,這意味著從2004年開始研究的土地督察制度即將瓜熟蒂落。
同時,有關方面土地審批制度的改革研究工作也正在有條不紊地推進,目前已經形成了初步的“建議”,而國土資源部的土地執法檢察正以空前的密度進行——一切似乎都已指向此前頻發的地方土地違法違規案件。一系列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正悄然浮出水面。
改革措施浮出水面
“新的土地監管制度已經基本定案,就是土地督察制度。”參與這項制度研究的一位專家表示。
“在今后半年中,國土資源部的‘土地督察制度’將最終落實。基本的模式是,在國土資源部設立全國土 地總督察,同時在地方設立例行的督察制度,相關人員安排則由國土資源部負責,使地方政府和國土部門對土地的審批處在國土資源部‘日常監管’之下,同時配合檢查組的定期檢查,控制地方政府因利益沖動而產生的違法、違規批地情況。”
相比于“土地督察”制度,土地審批制度的改革無疑更具根本性,但是,由于該研究課題由國家發改委的相關研究機構負擔,得到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的認可,尚需要一定的時間。
據了解,這個課題的研究成果已經被匯總成《關于土地管理改革的建議》。這份建議提出,對土地審批改用法律和規章進行管理和限制,而不是依靠目前的行政性命令:地方政府依據法律規章批地,中央主管部門也依據法律規章進行監管,這樣就避免了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土地審批上玩“貓捉老鼠”的游戲。
另外,土地出讓金重新分配的改革也在艱難進行當中。當下已經基本確定的是,土地出讓金總額的5%用于廉租住宅建設。而更為敏感的余下的土地出讓金如何分配和使用,由于各方意見并不同而暫時沒有結果。
國土部加大地方違規批地清查
與此同時,國土資源部正在以幾乎前所未有的力度,對地方違法違規批地案件進行清查。
一份權威資料顯示,截至今年5月,全國國土資源部門共立案土地違法案件涉及的土地面積同比上升了近20%,形勢十分嚴峻。按照國土資源部的說法,這些土地違法案件多數與地方政府有關。
國土資源部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從今年年初開始,由司級官員帶隊組成的檢查組明顯多過以往,土地監察的覆蓋省份也明顯擴大。此間,國土資源部部長孫文盛甚至親自帶隊赴地方檢查,這樣的檢查監督方式,在往年并不多見。
到目前為止,該項檢查仍在進行當中,結果尚未匯總。但是,已經有福建、山西等地的土地違法案件得到查處,福建福州地方規劃局的主要領導人已被當地紀委做“雙規”處理。
據了解,此案件涉及到多位主管土地以及規劃的規劃官員,目前該案件還在調查當中。“福建的情況還不是國土資源部檢查出的案件,是地方政府紀檢監察部門自查自糾的結果,這也是我們希望形成的效果,畢竟全國這么大,完全依靠國土資源部進行執法檢查,是不太現實的。”一位國土資源部的內部人士告訴記者。
“收權”之后
“不能將土地違法違規案件發生的全部責任,都記在現行制度的賬上。向中央收權,也不一定能徹底解決問題,審批制度、監管制度和領導人本身,都是解決目前違法、違規批地的重要環節。”前述專家如是說。而他的這種看法,從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國土資源部的思路。
日前,國土資源部分管土地監察的執法監查局局長張新寶表示,受現有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機制和財稅體制等因素影響,最近一個時期內,土地違法仍將處于高發期。言外之意,強化監管、處罰力度仍然是國土資源部不能放棄的主要手段之一。
“對非法批地和暗中支持導致土地被違法占用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對土地違法行為的發生起決定性作用的領導干部,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張新寶說。在國土資源部看來,地方主要領導“人”的因素本身,是控制違法違規批地的重要環節。
“制度要改革、調整,監管也要加強,對‘人’的控制也不能忽視,全面地控制和管理才是現在比較現實的辦法。”前述參與了土地督察制度研究的專家說。(李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