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6日電 盡管從醞釀到正式出臺“土地督察制度”已歷時近兩年,但7月下旬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家土地督察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發布,還是讓很多人感到突然,這其中甚至包括國土資源部的工作人員。
與此同時,加強土地管理肯定是下半年宏觀調控的重點:國家發改委針對下半年經濟形勢的一份報告中繼續建議“從嚴控制新開工項目,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而在此前的半年經濟形勢采訪中,國務院研究室的權威研究者也指出下一步的調控關鍵是要“把好土地閘門”,因為其是抑制地方過快投資的一個關鍵。
土地緣何成為調控關鍵?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載文指出,土地之所以成為調控關鍵,原因有三:
一是部分地方政府盲目追求經濟增長速度,片面依靠投資拉動經濟增長。一些地方不顧資源支撐條件和環境承載能力,用行政力量推動投資增長,競相“大上項目、上大項目”,而項目最終都需要落在土地上。統計顯示,上半年全國新開工項目近10萬個,同比增加1.8萬個;新開工項目計劃總投資同比增長22.2%。其中有8個省(區、市)新開工項目計劃總投資增幅超過50%。而如果劃分中央和地方來看,1~6月,中央項目投資為3770億元,同比增長了25.1%;而地方項目投資為32598億元,同比增長了32%。后者超過前者近7個百分點,而從項目金額上看,地方項目幾乎是中央項目的9倍,地方投資已成為推動新一輪投資擴張的主導力量。
二是與盲目追求經濟增長速度相伴隨的是違法違規用地比例居高不下。有的項目違規大量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有的項目采取“以租代征”、“土地入股”等形式,規避土地依法審批;有的項目繞開土地審批程序,利用開發區熟地、舊城改造用地、農村宅基地搞建設;一些新開工項目在用地手續上還出現了未批先用、邊報邊用、不報就用等問題。一些城市違規用地比例甚至高達90%,而且違規主體主要是地方政府。
三是耕地底線面臨失守威脅。國家“十一五”發展規劃綱要確定了未來五年我國耕地保有底線是18億畝。而調查顯示,我國現有耕地面積為18.31億畝。這意味著,在“十一五”這5年中可供使用的土地只有3100萬畝。而這只相當于“十五”期間某些年份一年的用地量。由此可知,嚴防死守耕地底線之艱巨。
抓住土地問題的根本
土地督察制度的出臺,表明土地問題不僅已成為宏觀調控的焦點,更是中央與地方統籌協調的關鍵點。
國土資源部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地價所副所長鄒曉云認為,目前土地已成為中央和地方在宏觀調控中的焦點,一邊是地方抱怨“用地卡得太死”,一邊是中央力求更加嚴格地把住“土地閘門”;一邊是對土地的宏觀調控手段不斷出臺,一邊是違法用地居高不下。
鄒曉云指出,土地調控,除了必要的土地督察外,更重要的是從根本問題著眼,如改變目前“財權上移、事權下移”的中央地方財政體制;建立更科學的政績考核體系;出臺更有利于協調中央與地方關系的法律法規等。
統計表明,實行分稅制后的1995年~1998年連續4年間,地方財政支出占全國財政支出的比重超過70%,近年則維持在69%強。也就是說,分稅制后,地方政府以差不多40%的收入提供了約2/3強的社會支持與公共服務。另外,由于對省以下各級政府的財權與事權界定不清,在中央政府轉移支付“粥少僧多”的情況下,“中央政府出政策、地方出資金”的做法也令地方財政找到“自謀生路”的理由,這其中,土地是最主要的收入來源,而經營城市更被不少地方政府視為緩解財政困境的靈丹妙藥。有的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金收入甚至占到其預算外收入的60%以上,成為地方財政的“頂梁柱”。
而地方政府對某些行業的“庇護”也事出有因。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調查報告指出,在現行分稅制下,增值稅的75%上繳中央,25%留給地方,使得即便像浙江這樣的經濟發達地區,盡管財政收入大幅增長,但地方財政收入在總收入中的比重并不高。而由城市擴張和土地占用帶來的稅收,包括建筑業和房地產業的營業稅和所得稅及耕地占用稅等則全部進了地方政府腰包。有的地方政府不聽中央招呼,大力扶持房地產業的做法的動力就源于此。
除了財權事權不匹配外,目前不盡科學的政績考核機制,也助長了地方政府的投資沖動,以地生財,招商引資。一些地方甚至不顧資源支撐條件和環境承載能力,盲目追求增長速度,用行政力量推動投資增長。(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