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6日電 近日,中國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等部門發出通知,要求從明年1月1號起,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征收標準將在原有基礎上提高一倍。提高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標準,是否會導致土地成本大幅上升,從而引發房價上漲?財政部明確表示,不會對房地產價格產生較大的沖擊。
據央視經濟信息聯播報道,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現行征收標準是1999年制定的,但是由于標準偏低,在全國土地資源日益緊張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出讓土地收益巨大,使得用地擴張沖動比較強烈。2005年,全國收繳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不到其出讓土地純收益的三分之一。
財政部綜合司司長王保安介紹說,“這項政策,它主要是傳導一個政策信號,說明政府加強土地管理,促進土地的節約和集約使用。隨著這項政策的落實,我們相信對促進土地節約利用,抑制固定資產投資增長,效果是非常明顯的。”
王保安表示,除提高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標準外,這次還將原來主要留給市、縣政府的70%新增使用費,調整為全額繳入省級國庫。同時,對地方政府的違規批地和以前欠繳的新增使用費都將限期追繳。對于增加的可支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財政部表示將主要用于耕地保護、中西部地區和糧食主產區。
對于提高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標準,是否會導致土地成本大幅上升,從而引發房價上漲?財政部明確表示,不會對房地產價格產生較大的沖擊。
王保安說,供求狀況,它是決定土地基本價格的,所以說與政府增收的這一點新增費來說,沒有直接的和比較大的聯系,不可能對土地價格,尤其是下一個層次的房地產價格產生比較大的沖擊。
王保安介紹說,2005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約為5800億元,而當年全國實際收繳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只有200多億元,即使征收標準提高1倍也只有500億元左右,不到土地出讓收入的10%,因此比例不大。
另外當前中國地價主要由取得成本、開發成本、政府收益三部分構成,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增收對象是各級地方政府,并非房地產開發企業。這一費用只是政府收益中的一部分。因此,提高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對地價影響甚微,房地產用地出讓價格將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