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稱,根據建設部即將發布的一份解釋性文件,“90平米以下套型建筑面積要占到70%”的規定,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總量控制。文件稱,各地應當根據總量與項目相結合的原則,依據當地住房實際調查情況,合理確定當地新建商品房結構比例。市場分析人士認為,新文件意味著政策主管部門在針對具體項目的調控上做出了一定讓步(《經濟觀察報》7月8日)。
應該說,如果僅從這份建設部即將發布的解釋性文件字面看,對新建商品房項目(90平米與70%的關系)“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總量控制“的說法合情合理,似乎也沒什么可挑剔的。因為全國各地城市商品房建設具體狀況的確各有不同,不但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與中小城市的住房與房價具體情況不同,就是沿海與內地、東部與中西部城市的樓市狀況也同樣有所不同,所以區別情況分別對待在理論上肯定沒錯。
但是令人憂慮的是,可是只要人們把“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總量控制”的說法與地方現有樓市、特別是將其與北京上海等地方樓市具體情況,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對樓市建設的依賴放在一起考慮時,那人們就不得不產生如此的擔心;
首先是,多年來的地方住房建設與地方政府的關系,應當說在相當程度上已經證明,現有不少地方房價之所以高居不下的背后的推手是地方政府,想這已是一個社會公開秘密。而在此社會前提下,如果沒有相關配套監督制度出臺,以已有的以往經驗推斷,人們似乎就能輕而易舉的得出并且相信,“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總量控制”的文件規定,很可能會在地方的實際“控制”中成為地方政府規避這次樓市調控新政與再次以樓市推動政績的法寶,進而使今年的房市調控新政遭到與去年房市調整一樣的失敗命運。應該說,人們對樓市調控結果的如此危險與擔心并不是沒有歷史經驗的空穴來風。
還有人們同樣擔心,依這次建設部解釋文件中“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總量控制”的說法,房市調控中的“90平米與70%”的關系,會不會在地方成了70%的90平米的商品房“總量”都在郊區或城郊結合部,而其余30%又成為工薪階層群體可望不可及的市中心高價房與貴族房?應當說,這樣的社會擔心同樣也是有歷史經驗、且有上述解釋性文件缺乏配套制度所支持的。
所以,僅就上述即將發布的建設部文件沒有相關配套制度的缺陷與有關的歷史經驗看,社會公眾也許不得不會產生如此的擔憂:樓市調控新政會不會遭遇去年一樣的失敗“宿命”?想這應是國家有關部門警惕,同時也決不會只是筆者個人的杞人憂天!
(來源:紅網 作者:周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