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6日電 今日出版的《中華工商時報》載文指出,日前,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長束克欣建議調整住房政策消費的導向:“作為發展中國家,正常情況下大概有30%的人群可以買房,70%都應該是租房群體。”此言一出,立刻引起輿論嘩聲一片。在租房市場尚待完善的房市中,廉租房正被寄予厚望,甚至被認為是解決目前房地產市場困境的一劑標本兼治的良方。
廉租房體系建設現狀和進展不樂觀
建設部3月底通報的全國城鎮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顯示,截至2005年底,全國累計用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資金為47.4億元,已有32.9萬戶最低收入家庭被納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圍。但全國范圍內仍有70個地級以上城市沒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福建、河南、云南、吉林、甘肅、內蒙古等6個省(區),實施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不足50%。
建設部官員指出,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的突出問題在于:部分地區對廉租住房制度建設重視不夠;沒有建立穩定的廉租住房資金來源渠道,部分城市財政預算安排資金不足;廉租住房制度覆蓋面小,一些符合條件的最低收入家庭不能及時得到保障;部分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不完善,有122個地級以上城市沒有建立嚴格的申請審批程序。
“廉租房制度是福利體系中很重要的環節。”重慶大學建設管理與房地產學院院長任宏預測:在目前情況下,中國真正要完成廉租房體系的全面建設,“還需要十年左右的時間。”
據悉,北京廉租房政策已實施4年,1.5萬戶家庭受益。
據北京市建委提供的資料,早在2001年,為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北京市政府就出臺了《北京市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試行辦法》,明確規定在城近郊八區,將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于7.5平方米的低保和優撫家庭納入廉租住房的解困范圍。4年來,北京市共計有1.5萬戶家庭享受到了廉租住房政策,平均每年不到4000戶,遠遠不能滿足所有符合條件的貧困戶的需要。
據了解,中國的廉租房建設原來是靠社保來解決資金問題,但這部分資金根本不足以支持廉租住房建設。那么,資金應該從哪里來?
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聶梅生認為,廉租房資金應該從政府拍賣土地使用權的收入中來,因為在地方,土地拍賣的收入占到地方收入的40%-50%。此外還應該有基金、債券、證券等方式的資金進入。
廉租房誰來建:政府還是房地產商?
西方發達國家的社會階層構成是橄欖球型,中產階級多,窮人和極富階層少,而中國是金字塔型,越往下走,窮人越多,所以,怎么解決支撐問題才是現在應當考慮的。就像蓋房子一樣,如果地基打不好,搞不了幾年就會垮下來。
目前全面推出廉租房體系,中國經濟的支撐能力還有限,小范圍可行,大范圍為時過早,只有當中國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整個廉租房體系才能真正建立起來。
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科研處處長文林峰說:廉租住房一直是政府投入,開發商建設也是以代建方式,建成后交給政府。現在的廉租住房已經由實物配租轉向租金補貼,不需要大規模建設了。未來的發展思路,將是充分利用存量住房資源,優化配置房源,解決廉租住房的房源問題。
重慶大學建設管理與房地產學院院長任宏也說:建廉租房必須依靠政府,因為廉租房制度是政府提供給窮人的社會福利,房產商只負責建設,資金和管理還是要政府做,房地產商擔負不起政府的很多責任。就是最近的萬科介入廉租房也只是建設,至于多少量、多少地、多少資金的補貼等整套政策都是要政府來做。
可見,老百姓到底是買房還是租房,關鍵還是取決于政府的作為!(曉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