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1日電 房價居高不下,仍是壓在老百姓心頭的一塊石頭。中國社科院研究員程畢凡在今天的香港《文匯報》上撰文稱,問題的根本是出在:放棄了原先正確的市場化與社會保障相平衡的住房體制。當下,應該把政策重點轉移到切實重建住房社會保障體系上來。
今年建設部發布過兩組數字:一是中國城鎮居民住房私有率已高達82%,居世界第一;二是城鎮人均居住面積高達26平米,其中北京、上海分別升高到32.86和33.07平米。
文章指出,這兩組數字都含有水分。其實,82%中的50%以上是來自企事業單位的極低價房改福利售房;剩下的32%,又有一半以上來自拆遷戶的被迫買房;余下部分還包括投資性房產以及開發商的待售房(或囤積房)。至于人均分居住面積,若按國家統計局的統計則低得多。以北京為例,只有19.5平米!差別在于,建設部的統計把尚未擁有正式戶口的常住人口排斥在外,恰恰是這部分人居住條件非常差。
文章說,1998年在房改福利售房即將結束之際,為規劃新的住房制度,國務院頒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強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這一綱領性文件明確地指出,中國要建立“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即“最低收入家庭租賃由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其它收入高的家庭購買,租賃市場價商品住房”。
按建設部的統計,中低收入家庭占城鎮總人口70%-80%,經濟適用房實行土地劃撥和稅費優惠,房價與居民家庭收入比大致為4:1,開發商只賺約3%的微利。
但是到了2003年,住房基本供應結構的提法改變成:“逐步實現多數家庭購買或承租普通商品房”。這明確發出了要大動作裁減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比重的信號,引得嗅覺靈敏的開發商欣喜若狂彈冠相慶。顯然,其實質是大力壓縮住房的社會保障,把絕大多數需要改善住房條件的中低收入家庭都趕向市場。
1999年全國經濟適用房竣工面積曾超過一億平方米,約占同期商品住宅竣工總面積的50%;2003年銳減至6.1%;到2005年大約只剩下2.5%。從2003年起住房價格就掌控在發展商手中,一路猛漲。至于廉租房,迄今全國才有約33萬單元,簡直微不足道。
根據世界銀行的研究,發達國家的房價與家庭收入比,一般在1.8倍到5.5倍之間,而發展中國家這一比例應在3倍到6倍之間為宜。而中國目前的情況,以北京和上海為例,按國家統計局今年5月的統計,兩地戶均年收入大約在3.6萬元左右。若購買一套70-90平方米的住房,均價每平米7000元(按保守的估算),其房價收入比則高達13.7倍到17.5倍。
據報道,上海、北京和廣州按揭購房一族的平均月供分別高達45%、42%和39%,都已大大超過“三分之一”的國際警戒線,出現了所謂“房奴”現象。
文章表示,就整體而言,內地仍是實行低工資制,大多數城鎮家庭買不起日益昂貴的商品房是現實情況,也是社會共識。至于居住條件,則是雖有改善,但決不表明這主要是由于居民已有能力進入商品房市場所導致的。
文章認為,過大依賴房地產對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是不利的,中國城市化的發展使經濟適用房市場空間擴大,而且由于資金可多途徑籌措,回籠也快,它具有很強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只要政策得當,善于管理,經濟適用房的發展會比普通商品房更穩健地帶動相關產業的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