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四個月時間,政府的反腐風暴一度席卷那些與房地產圈保持著某種曖昧關系的權力角落。越來越多與房地產有關的腐敗事件敗露,使許多手握重權的地方高級官員接二連三落馬。
盡管官商勾結和權錢交易已是不言自明的一種潛規則,但存在于房地產領域的腐敗現象或許更加令人觸目驚心。由于房地產行業的資金密集屬性,它又是一個利益密集型的行業。最開始的時候,房地產的發展基本上是由官員名正言順地參與和推動的,比如新近審判的北京森豪公寓騙貸案件,有調查顯示,最早運作這個項目的人不是開發商,而是銀行內部的官員。他們既是準公務員,又是公司經理,利用職務之便,竊取銀行的資金投入到自己的生意里去。還有更為直接的現象是,許多體制內的機關組建了自己的開發公司,項目的運作全部借助體制內的便利來完成,這意味著,有更多的權力環節被拖入其中。
房地產市場并不屬于社會資本,它只是權力資本的“牧場”。官商、官企現象的加劇給市場埋下了地雷。因為官員或者與官場接近者做生意,混淆了權力與經營的敏感界限,從而出現反復濫權行為,很容易就能實現對市場的操控,使社會總體財富向權力集中傾斜,各種資源的配比也會被扭曲,“權力-資本”型的富人不斷被制造出來。
本世紀我國市場經濟的步伐明顯加快,社會資本在房地產領域開始表現出主導作用。但帶著利益嗅覺的濫權行為向各個角落的延伸并沒有被改變。市場是建立在以權力意志為核心的基礎上的,它取決于權力個體對于利益獲得的興趣,如果不愿意,他們幾乎可以摧毀一切。
房地產建設自始至終只能靠權力、關系等腐敗方式來維系,銀行貸款需要關系,拿地、批規劃也需要關系,幾乎任何一個環節,只要缺少足夠關系就會功虧一簣。與房地產商合作的權力從來就沒有從市場里退出過。
資本與權力的合作,導致了一種災難性后果——政府的公信力被大大降低、消費者蒙受巨大損失。如果不被堅決查處,搞腐敗的人幾乎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與代價就可以做一樁零成本“交易”。迄今的每個房地產項目,其中任何一套房子每平米中可能都會含有一部份腐敗成本——資本和權力的交易完成后,他們馬上會將腐敗成本打入房價,讓消費者來填補。近兩年來人們一直呼吁要公開房價成本,這不僅遭到開發商的反對,也受到權力機構的阻撓。如此強烈的反應,是因為除了各項可核算的成本之外,還有一項隱性的腐敗成本不能示人。廣東一位人大代表在今年早些時候提交了一件提案,旨在建議官方能夠公開房屋成本價、實行購房指導價和最高限價。但這件提案遭到了最直接的拒絕。
反腐敗和治理權錢交易是如此重要,如果腐敗行為不被有效遏止或降低,老百姓將為此支付更多,市場將永無寧日。嚴重之處還在于,那種私下勾結的行徑可能會使宏觀調控承受全面潰敗的風險,腐敗本身就是阻撓調控的最大障礙,必然會削弱政策的執行力。
因此,我們的調控工作必須強化反腐敗的工作力度,甚至一開始就應該使反腐敗成為調控的一項重要目標。即便不能,也應該形成一種制約,例如出于穩定房價和平抑供需矛盾的需要,可以從限價和建設保障制度入手,避免更多人被拖入腐敗黑洞。約束或懲罰機制如不能及時建立,腐敗勢力極有可能會滲入整個調控過程,異化調控方向。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作者:章劍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