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06胡潤百富榜”在上海發布。然而,“百富榜”前十名的其中一位房地產大亨,雖個人坐擁財富100億元,其所擁有的大集團卻連續幾年欠下巨額稅款,經稅務部門多次催繳,至今仍欠稅達2800萬元(不含滯納金)。
各種各樣的“富豪榜”上,房地產開發商牢牢占據著統治地位,房地產企業作為納稅第一大戶,然而其欠稅問題卻是最嚴重的。2005年8月,廣州市地稅局發布欠稅名單的公告中,房地產企業所欠繳稅款占公告欠繳稅款總額的八成以上,而當年的另一份調查資料顯示,90%的房地產企業都存在欠稅現象。
“百富榜”連上了“欠稅榜”,“財大氣粗”的房地產企業卻成為欠稅大戶,這樣的反差實在令人感到難以理解。是房地產企業真的資金緊張嗎?答案恐怕并非如此。即以此次登上“欠稅榜”的房地產集團為例,在長期拖欠稅款的同時,該集團曾參與過很多社會公益活動,并多次為“希望工程”、“廣東省十大民心工程”等活動捐資;就在今年,該集團還被評選為“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有錢從事公益活動,卻無錢履行法定納稅義務,這顯然說不過去。
實際上,大部分房地產企業所欠的是營業稅,而營業稅是在房屋實際銷售過程中產生的,發生這部分稅金就表明房地產企業已經把房子賣掉,實現了營業收入,怎么會沒錢繳納稅金呢?看得出來,房地產企業之所以拖欠稅款,非不能為實不愿為。拖欠下來的稅款,房地產企業可以用作投入其他項目,或者通過公益事業提升企業的影響,比較之下依法納稅則被視為一種沒有任何收益的付出。在這樣的心理驅使下,不僅一些資金緊張的小房地產企業紛紛挖空心思偷逃稅款,即使聲名顯赫的“地產大鱷”一樣概不能免。
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對偷逃稅的打擊力度是十分明確的,然而即使如此,房地產企業偷稅、欠稅的行為依然屢禁不止,甚至呈現出不斷上升的態勢。筆者以為,要想遏制這種趨勢,除了加大打擊力度之外,改進現行的房地產企業征稅方式或許不無裨益。
當前,稅務機關在檢查稅收情況時,一般都是以年度為單位,而樓盤多為滾動開發,開發期間一般在賬面上不體現利潤,因而繳納所得稅的企業屈指可數。當一個樓盤銷售接近尾聲時,開發商就已經開始用賣房款去開發第二個樓盤,而不會等到結算。因此盡管樓盤在一個接一個的賣,但是賬面上卻一直是虧損的。如果稅務機關能夠以開發商的每個項目為單位,與建設部門等做好協調工作,從項目工程通過驗收時就開始予以重點監管,這樣的現象應該可以得到有效的遏制。
實際上,房地產企業偷逃稅早已成為公開的秘密,通過偷漏稅來減少支出更是成了很多房地產企業彼此心照不宣的“潛規則”,而“百富榜”連上“欠稅榜”這樣的強烈反差不過是其中的一個極端個例而已。房地產企業普遍偷逃稅款足以說明現行制度還存在著某些問題,因此完善制度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僅僅依靠房地產企業的自覺自律顯然是不夠的——無論這家企業擁有多么輝煌的業績和多么顯赫的威望。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趙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