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7日電 據國家審計署網站消息,國家電網公司針對審計發現的該公司所屬部分單位職工工資增長過快、工資分配控制不力問題,提出多項措施,控制系統工資增長。
審計署駐濟南特派辦在2005年國家電網公司審計中,就控制系統工資增長,提出了加強工資分配管理、制定統一的分配制度等建議。
據此,國家電網公司相繼出臺了《國家電網公司工資收入管理暫行規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工資收入規范管理的通知》、《國家電網公司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等工資管理制度,要求各單位2006年工資總額實際發放水平控制在2005年發放水平之內,一律不得在工資總額以外發放工資性收入,并將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工資收入納入國網公司總部管理,總部統一制定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杜絕企業負責人自定薪酬。
該公司嚴格控制各單位管理機關工資發放水平,要求管理機關工資總額計劃實行零增長,實行單獨申報、單獨審批和單獨統計,由公司總部直接審核下達。
此外,該公司通過控制新增人員數量來抑制人工成本過快增長,并努力規范工資分配,防止多頭提取或重復計提工資性收入,嚴禁主業單位接受多經企業的工資返還等。
目前,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各單位正全力貫徹落實加強工資管理的各項要求,逐項落實責任,切實將過高的薪酬水平降下來。(劉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