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在中國保監會召開的全國保險工作座談會上,《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正式發布。此次《意見》在保險的“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三大功能中,對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給予了格外的關注。在國務院發布的這十條意見中,對農業保險、養老保險和責任保險十分關注,這三大險種被單獨列為三條意見。 中新社發 michal lee 攝
中新網7月3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日前頒布,該《意見》明確指出,保險公司和農戶可獲得補貼。
報道稱,改革開放以來,保險業蓬勃發展,而農業保險卻始終氣息微弱,很難滿足廣大農戶的需求。中國既沒有完善的農業保險法律法規體系,財政支持也僅限于免征種養兩業險營業稅。農險業務的“政策瓶頸”十分突出。
此次《意見》明確提出:逐步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與財政補助相結合的農業風險防范與救助機制,探索中央和地方財政對農戶投保給予補貼的方式、品種和比例。對保險公司經營的政策性農業保險適當給予經營管理費補貼。加快推進農業保險法律法規建設。
《意見》頒布次日,上海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周偉國表示:“保險公司獲得費用補貼,不僅一定程度上抵消經營風險,而且費率也可以調低,間接地減輕農民的保費負擔。
周偉國說,以往地方政府在發展農業保險業務時,存在一定的隨意性,有時也面臨“是不是行政干預市場”的質疑。而《意見》明確加快農業保險法律法規建設,建立農業風險防范與救助機制,徹底解決了這些問題。
河南農民陳雨則表示,“這回政府出面、出錢,保險成了一種福利,老百姓當然樂意投保”。(曲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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