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在中國保監會召開的全國保險工作座談會上,《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正式發布。此次《意見》在保險的“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三大功能中,對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給予了格外的關注。在國務院發布的這十條意見中,對農業保險、養老保險和責任保險十分關注,這三大險種被單獨列為三條意見。 中新社發 michal lee 攝
中新網7月3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日前頒布,該《意見》明確提出大力推動健康保險發展,支持相關保險機構投資醫療機構。
醫療體制改革后,中國居民自己承擔的醫療費用支出增加了,人們對健康險的需求與日俱增。但現實中,健康險的有效供給卻嚴重不足。主要原因在于保險公司對商業健康險沒興趣。
業內人士指出,由于目前保險公司沒辦法掌握、控制醫院的過度醫療行為,常常為醫院的“暴利”買單,賠付率極高,部分公司達100%。
此次《意見》明確提出大力推動健康保險發展,支持相關保險機構投資醫療機構。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主任郝演蘇表示,“這一條很重要,是對保險與衛生體制的雙重突破,老百姓受益很大。”保險公司開設醫院或者允許雙方參股后,保險公司會以優惠的保費價格,吸引保戶到定點醫院診治。
為減少賠款,保險公司將對醫院的診療行為進行監控,仔細核查賬目,不該用的藥不許亂用,防止過度醫療行為的發生;而醫院為了獲得持續的患者資源,在全力救治的同時,會盡量想辦法讓自己的診治手段在患者的保險保障范圍之內。而保戶和患者的利益,將在這兩個機構的博弈中得到保障。
郝演蘇說:“當然,許多工作還要細化,比如恰當的投資比例、投資方式等,這方面,有許多成熟的國際經驗可以借鑒。”(曲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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