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6日電 據新華網報道,中國國務院日前頒布了《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
《意見》說,改革開放特別是中共十六大以來,中國保險業改革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由于保險業起步晚、基礎薄弱、覆蓋面不寬,功能和作用發揮不充分,目前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不相適應,與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相適應,與經濟全球化、金融一體化和全面對外開放的新形勢不相適應。
《意見》明確,保險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的功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中具有重要作用。
《意見》提出,要建設一個市場體系完善、服務領域廣泛、經營誠信規范、償付能力充足、綜合競爭力較強,發展速度、質量和效益相統一的現代保險業。圍繞這一目標,當前面臨六大主要任務:
一是拓寬保險服務領域,積極發展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再保險和保險中介市場,健全保險市場體系;
二是繼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升對外開放的質量和水平,增強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三是推進自主創新,調整優化結構,轉變增長方式,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四是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提高資金運用水平,為國民經濟建設提供資金支持;
五是加強和改善監管,防范化解風險,切實保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
六是完善法規政策,宣傳普及保險知識,加快建設保險信用體系,推動誠信建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毛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