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銀行自動柜員機(ATM)上,為何工行每次異地轉賬最高限額為5萬元?為何農行每次跨行取款最高限額為1500元?
在普通市民看來,這些不是問題;在廣州律師何富杰眼中,這其中卻存在貓膩:“銀行設最高限額是為了多收手續費。”日前,他已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行告上越秀區法院,將中國農業銀行廣東省分行告上天河區法院,兩案都已被法院受理。
銀行收費越來越多 律師懷疑存在貓膩
在何富杰的印象中,銀行這幾年來的收費項目是越來越多:“先是用銀行卡跨行取款要收費,接著對小額賬戶要收取年費。最近,持銀行卡跨行查詢也收費了。我留意到,不少人包括人大代表都對此提出疑問——收費是銀行說收就收的嗎?到底有沒有經過合法的程序作出?在現有的一些業務中,是否也存在貓膩呢?”
今年4月12日,何富杰持工行卡到中國農業銀行廣州新滘支行通過ATM跨行取款。他要取5000元,由于該ATM設定每次跨行取款最高限額為1500元人民幣,他只好取了3次,支付了6元手續費:“剩下的500元,我又到工行取了。”
今年5月4日,他又到中國工商銀行廣州市麗江支行通過ATM轉款10萬元到佛山。由于機內自助服務系統設定每次異地轉賬最高限額為5萬元人民幣,他只好分兩次轉賬,支付了100元手續費。
起訴兩家商業銀行 要求登報賠禮道歉
在何富杰看來,銀行設定每筆最高限額的確存在貓膩:“5000元為何要分3次而不是1次取呢?10萬元為什么不能1次轉過去呢?次數多了,銀行是不是可以多收手續費呢?”
為此,他將中國農業銀行廣東省分行告上天河區法院,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行告上越秀區法院。6月26日,兩案都被法院受理。
在告農行的訴狀中,他提出四項訴訟請求:判決農行在其自助服務系統設定每次跨行取款最高限額為1500元人民幣的行為侵犯了他的財產權;判決農行賠償其侵權行為給他造成的經濟損失54元人民幣(其中有50元工商登記查詢費);判決農行在本報等三家媒體上公開向他賠禮道歉;本案訴訟費用由農行承擔。
在告工行的訴狀中,他則提出五項訴請,除了要求法院判決工行侵權、賠禮道歉并承擔訴訟費外,他還要求工行退還50元,并賠償給他經濟損失50元。
收費鉆了法規空子 銀行之間收費不同
何富杰表示,各商業銀行在辦理業務時如何收費,除授權之外,都得依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及其他法規:“人民銀行對持卡人跨行取款如何收費,已明確規定每筆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2元。每日能取的最高限額5000元到底分幾次取,并沒有明確規定,這就讓一些銀行鉆了空子,有的是每筆最多1500元,有的每筆最多2000元。我印象中,似乎沒有哪一家能一次取5000元的。各銀行之所以如此不約而同,就是為了多收手續費。異地轉賬也是如此,既然每筆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50元,就讓你多轉幾次,手續費就可以多收了。”
他表示,他之所以打這兩單官司,主要是出于公益目的:“你想想看,銀行對一個持卡人如此,全國有多少個持卡人,銀行每天又能多收多少錢?我沒跟相關銀行交涉,就直接把它們告了。我相信法院對此能有公正的裁決。”
(稿件來源:廣州日報,作者: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