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發布的空調業樣本能效比比較試驗結果在空調業內引起連續震蕩,17日從廣東家電商會秘書長謝德勝處獲悉,此次公布的12家企業名單中,包括格力、科龍、志高、格蘭仕、美的、TCL、松下等七個廣東品牌(注:松下在廣州生產)被指標高能效比,但7家空調品牌被抽檢的樣本均達到國家標準。
為此,廣東家電商會17日已緊急致函國家有關管理部門,呼吁國家規范相關管理規定。另據謝德勝透露,廣東企業正在醞釀應對辦法,意欲集體討說法。
而中國家電研究院副院長陳建民17日透露,作為此次空調對比試驗的受委托檢測機構,他們只對結果負責,即檢測只有“合格”與“不合格”之分,12個品牌的能效比標識全部合格,具體數據用途不作他用。
檢測機構:只對結果負責
根據中消協14日在北京對外發布的信息,此次比較試驗共有12個空調樣本,12個樣本空調的能效等級實測結果都與標稱等級相符合。但是,格力、科龍等9個品牌樣本的能效比實測值低于標稱值(見附表)。
對此,受托檢測的單位負責人、中國家用電器檢測所、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副院長陳建民昨天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們只對檢測結果負責。據他介紹,此前國家質監部門不定期進行的法定檢測中,也只公布“合格”與“不合格”這一結果,“根據受檢測空調樣本具體的制冷量、輸入功率和能效等級級別,我們此次檢查出來的結果,是這12個品牌的能效比標識都符合國家標準,因此都合格。”
同時,陳建民指出,“實際上,由于生產過程以及測試誤差,即便同一個實驗室進行檢測,測試幾次的結果都是不同的。”
根據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能效標識管理中心今年7月10日發布的《關于統一家用電冰箱、房間空氣調節器檢測判定依據的通知》,空調實測制冷量不小于額定制冷量的95%,實測制冷消耗功率不應大于額定制冷消耗功率的110%,實測能效比則應大于等于該空調能效標識標注的等級所要求的最小能效比。
在滿足上述條件下,按公式計算(能效比=制冷量/輸入功率),實測能效比應大于等于能效限定值的86%。比如格力,其標注能效比為3.81,格力達到3.28就符合國家規定,如果標注一級,至少要達到3.40,而格力的實測值為3.41。從這一標準判斷,格力合格。
廣東家電商會:將集體討說法
對于中消協此番公布的結果,廣東家電商會及其下屬空調分會均表異議,廣東家電商會秘書長謝德勝昨天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我們對此次廣東7個空調品牌集體被稱有瑕疵表示關注,實際上根據我這幾天向企業了解的情況看,一個產品在不同地方不同場所檢測都有誤差,廣東的這7個品牌都符合國家標準,我們已緊急致函國家有關管理部門,呼吁國家規范相關管理規定,給企業一個指引。”
據謝德勝透露,目前會員已緊急磋商,欲集體討說法,據悉近幾日便會公布具體對策。不過對于會否狀告有關方面,謝德勝無奈地表示,“打官司是沒用的,中消協沒有說你產品不合格,只是說你有瑕疵,但影響是非常大的,對企業銷售的影響目前還無法統計。”
中消協將抽檢五級產品
對空調業更大的震動還在后頭,中國消費者協會消費指導部主任王前虎透露,中消協將對市場上的五級產品進行抽檢,進行比較試驗。
根據國家規定,能效比低于2.60(即五級)的空調產品不準在市場上銷售。這就意味著,一旦抽檢的實際結果低于2.60,無疑是對空調企業下達生死令。
(稿件來源:廣州日報,作者:盧德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