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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電視臺《每周質量報吿》日前披露:北京市場上白洋淀特產“紅心”鴨蛋,含有毒工業染料“蘇丹紅四號”,生產出售紅心蛋賺的是黑心錢。消息傳出,全國各地紛紛采取緊急行動和措施,檢查和防堵有毒“紅心”蛋的進入。
事件再次敲響了警鐘:科技和社會步伐快速,法制建設卻未能到位,傳統道德倫理在金錢的誘惑下變異,并釀成災禍。
近年來,內地在食品安全方面事故頻頻:食水受重金屬污染、大米用石蠟加工拋光、白木耳用硫磺熏制、鴨肉有致癌物質、腌熏食物有農藥或防腐劑,黑心豆腐也出現市場……現在,連鴨蛋也含有有毒的蘇丹紅,人們不禁要問:今后還能吃什么?
內地的食品安全,嚴重缺乏事前的監督,各部門間的職能交叉、食品標準不齊、法規不全、監測手段落后、地方保護主義、執法者貪贓枉法……難以形成常規化和有效的監管;事后問責乏力。許多食品安全事故,對受害者權益保護不足,對肇事者處罰力度小,刑責輕,無法形成足夠的震懾力。
令人感慨的是,一再揭發毒鴨蛋事件的又是傳媒,食品監管者,包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監督所、技術監督局、工商局、農業、畜牧、動檢站、政府食品辦、環保部門等,都落在媒體后面。
由媒體曝光食品安全隱患,雖然最后也能暴露和解決問題,但同時也要付出巨大的社會成本。因為限于媒體的專業和視野,其對問題的發現有時也會滯后,有時有所偏差,經常要等到問題比較嚴重時才發現、關注,而此時危害已大規模擴散,許多民眾的身體健康可能由于毒性的長期積累,面臨著不可預知的嚴重后果。
因此,在正常的食品監管體系下,監管者應永遠走在媒體的前面,以專業的素養第一時間發現隱患所在。而且,食品安全涉及到立法、執法、科技、倫理、道德、政府職能等領域,迫切需要建設良好的法治環境,一方面使不良的資本擁有者可利用的空間更加狹小,一方面使良好的資本擁有者在健全的市場環境下如魚得水。
如今,隨著社會發展,民眾在基本生活要求獲得滿足后,對生活質量的要求提升,在生活逐步豐足的同時,也對政府提出更高的要求,希望對食品的監管做到常態化,切實保證食品安全。(摘自《澳門日報》11月17日社論,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