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2日電 備受海內外矚目的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11日閉幕,香港各大媒體今日均刊出社評文章指出,中國已經具備了構建和諧社會的各種有利條件,迎來了建設和諧社會的歷史機遇。和諧社會是一項龐大宏偉的系統工程,從國家機關到社會組織再到每個公民,都不能做旁觀者,不僅置身其中,更要身體力行。
香港《文匯報》的社評文章以《中華民族文明發展的里程碑》為題指出,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一具有重大指導意義的綱領性文件,是中華民族文明發展的一個里程碑,體現了中共新領導層吸取中華文明精華,把中國發展與人類進步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內政外交方略,反映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表達了促進講信修睦、協和萬邦的中華文明復興的民族愿望,也展現了中國高舉和平、發展、合作旗幟,努力建設和諧世界的良好形象。同時,這一文件對促進“一國兩制”下港澳與內地的和諧相處,以及推動海峽兩岸加強交流合作,實現和平統一,亦具有重大意義。
此外,在“一國兩制”方針下,中國構建和諧社會,還包括加強內地與港澳守望相助、繁榮與共的關系,以及推動海峽兩岸交流合作,實現和平統一這兩方面的重要內容。構建和諧社會,符合海峽兩岸和港澳同胞的根本福祉。
香港《大公報》的一篇評論文章指出,和諧社會建設是一個結構龐大、內容繁多的宏大系統工程,涉及國家政治活動和公民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在這個系統工程中,完善、協調、統一的法律制度是和諧社會的基礎。
“和諧社會”是中國社會各階層廣泛接受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黨中央就和諧社會建設作出重要部署,是合乎國情、順應民意的。現在,目標已經確定,措施已經明確,擺在全黨和全國人民面前的基本任務就是嚴格落實這個綱領性文件,為構建和諧社會做踏踏實實的工作。
文章提醒說,在推進和諧社會建設過程中,不僅防止有關機關組織或個人消極對待敷衍應付,要靠法律制度,即使是協調眾人的行動,引導大家的熱情,使其形成整體合力,發揮最大效能,都要靠法律制度來規范和引導。
香港《明報》的評論文章以《黨要管黨加強監督反腐》為題指出,六中全會公報中強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在中共,必須充分發揮中共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要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擴大黨內民主,推進黨務公開,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
文章指出,致力黨風廉政要加強群眾工作,昨日發表的全會公報提出,要以中共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全會并對中共黨內建設提出六項要求。
香港《星島日報》的評論文章指出,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標志著中共修正“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發展理念,將更多地注重社會公平。這是改革開放28年來,社會建設首次成為中共中央全會的主要議題。
文章并引述分析人士的話說,這意味著中共將著力構建與農村、就業、教育、醫療、環保等等關乎民生的具體制度和機制,以盡量減少執政過程中人為因素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香港《成報》的評論文章指出,會議在部署今后的任務時特別提出,要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推進祖國統一大業。
全會在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作出部署中提出,要激發社會活力、增進社會團結和睦,發揮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鞏固和壯大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推進祖國統一大業,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