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1日電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公報
(2006年10月11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于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舉行。
出席這次全會的有,中央委員195人,候補中央委員152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
全會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胡錦濤作了重要講話。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胡錦濤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吳邦國就《決定(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全會充分肯定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以來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認為,中央政治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緊緊抓住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著力加快改革開放,著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著力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推動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取得新的成就,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取得新的進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取得新的進展。
全會全面分析了當前的形勢和任務,研究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若干重大問題。一致認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反映了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體現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全會指出,社會和諧是我們黨不懈奮斗的目標。新中國成立后,我們黨為促進社會和諧進行了艱辛探索,積累了正反兩方面經驗,取得了重要進展。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們黨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積極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為促進社會和諧進行了不懈努力。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黨對社會和諧的認識不斷深化,明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中的地位,作出一系列決策部署,推動和諧社會建設取得新的成效。經過長期努力,我們擁有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種有利條件。
[1] [2] [3]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