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良宇被"雙開" 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中新網7月26日電 據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今天審議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根據中共中央決定,中央紀委自2006年9月起對陳良宇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
經查,陳良宇在擔任上海市黃浦區區長、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期間,濫用職權,支持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違規貸給不法企業主和有關公司巨額社保基金,危害社保基金安全,為不法企業主收購國有公司股權提供幫助,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利用職權在項目審批、資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規劃、職務升遷等方面為他人牟利,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以權謀私幫助親屬在經營活動中獲取巨額非法利益;道德敗壞,利用職權,玩弄女性,搞權色交易;包庇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身邊工作人員。
陳良宇的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紀、政紀,對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對黨的形象帶來嚴重損害,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給予陳良宇開除公職處分,對陳良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陳良宇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和上海人大代表職務
中新網7月26日電 據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消息,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七月二十四日召開第三十七次會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決定罷免陳良宇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此前,上海市黃浦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已依法罷免陳良宇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中共中央強調以陳良宇案為反面教材推進反腐倡廉
中新網7月26日電 據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消息,中共中央今天發出通報強調,反腐敗斗爭關系人心向背,關系黨的生死存亡,關系國家的長治久安,中央對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的查處進一步表明了我們黨反對腐敗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度,各級黨組織一定要深刻認識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以陳良宇嚴重違紀案件為反面教材,認真開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紀、以案說法,查找問題,堵塞漏洞,下大氣力推進反腐倡廉工作。
通報強調,必須進一步抓好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在領導干部中大力倡導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必須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著力形成有效制約權力運行的制度體系;必須進一步強化對領導干部的監督,促使領導干部真正做到廉潔從政;必須進一步加大對腐敗行為的懲治力度,努力把腐敗現象降到最低程度。在黨內任何時候都要做到不論什么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將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
中央號召,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要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而不懈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