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確保"3·14"事件受損商戶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2008年04月18日 13:21 來源:西藏日報 發表評論
“3·14”事件發生后,根據(西藏)區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扶持“3·14”事件中受損商戶和人員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根據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制定印發了《落實〈關于扶持“3·14”事件受損商戶恢復生產經營秩序有關優惠政策的通知〉有關勞動保障優惠政策的通知》。同時,抽調業務骨干,分赴醫院和受損商戶處,積極主動上門服務,調查了解受損商戶、失業人員和無辜受害人員情況。
據悉,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還積極與財政部門協調,落實有關扶持資金。凡符合申領失業救助金條件的受損商戶和人員,持有關材料和本人申請及有效證件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登記,經審核后,按照受損程度分為從輕微到特別嚴重5個等級,可分別領取3至24個月的失業救助金,失業救助金月標準為每人420元。在“3·14”事件中受傷的無辜人員,且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其住院和門診費用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予以全額支付。(劉倩茹)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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