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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鄉創新發展博士研究會日前發表由內地研究“農民、農業、農村”問題的十多位中、青年博士共同撰寫的《中國新農村建設報吿(二○○六)》藍皮書指出,新村建設遠非中國新農村建設的全部,也并非其中最重要、最本質的內容;現代農業的發展、農村經濟的改善、農民收入的增加才是新農村建設的中心和根本任務。
農村人口眾多是中國的基本國情之一,只有農村經濟發展了,農民過上富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國民共享經濟社會的發展成果,才能不斷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發展,才能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長遠目標。在保證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同時,中央更加關注社會公平與和諧發展,如何縮小貧富差距,減少貧困人口,讓全體國民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為此,中央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略目標。
據專家調查,在新農村建設中,一些地方對水、電、路、房屋改造、環境整治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村莊環境整治很重視,但對生產發展、鄉風文明、民主管理等重視不夠;一些地方較重視村莊整治和環境治理,卻忽視產業發展和其它建設規劃,特別是產業發展硏究不充分、思路不清晰;一些地方的鄉村規劃,征求和尊重群眾的意愿不夠,群眾參與度不高;一些地方層層辦試點,造成資金和人力的分散。
同時,盡管國家已出臺村莊整治的具體指導意見,但各地在具體操作中還是出現一些偏差:粗暴強迫村民接受村改方案并拆祖屋宗祠,許多村民被迫拆舊房建新房。
新華社記者在一些新農村建設“示范村”看到,一座座貼著瓷磚、頂著金屬裝飾球的“小洋樓”拔地而起,與周圍靑山綠水的自然景觀很不和諧;記者還在東部發達地區和西部欠發達地區的農村看到,“新農村”蓋的新房,就像是同一張圖紙建造的,完全失去各自獨特的傳統風格和文化特色。
本來,新農村的村莊整治應以農民為主體,尊重農民意愿,發揮農民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但事實上,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層政府已成為“新農村”建設的主體,在政府反復“做工作”的壓力下,農民幾乎全部都要就范。
年初的中央“一號文件”,突出強調村莊治理要突出鄉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護有歷史文化價値的古村落和古民宅;要本著節約原則,充分立足現有基礎進行房屋和設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也曾著重指出,各地農村差異很大,一定要突出特色,包括鄉村特色、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特別要突出鄉村特色,不能把新農村建成新城鎮;同時,不搞統一標準,不搞達標升級,不搞評比檢查。因此,新農村建設并非都是“拆舊建新”。
正如藍皮書所指出的,新農村之“新”,可概括為新技術環境、新自然環境、新體制環境、新分工環境和新居民主體。建設新農村的核心任務是發展農村經濟。沒有農村經濟的發展,就沒有新農村。
為此,各地應從農民最關心的實際問題入手,突出抓好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發展農村敎育、衛生和文化事業,著力解決農村基礎設施滯后和農民上學難、看病難等突出問題,一步一個腳印地扎實推進,真正讓廣大農民得到實惠,使新農村建設真正有利于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
(摘自澳門《澳門日報》10月9日社評,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