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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十六屆六中全會把“到202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為長期目標和戰略任務,進行了全面論述。“和諧社會”是普世價值,普世價值的確容易淪為空話,但是,一旦成為中國共產黨的指導思想,就不能交出白卷。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令人期待,不僅僅是此目標美好、可望實現,更在于六中全會對“和諧社會”的論述頻頻出現了即便是當今西方社會也不能不認同的兩個詞組:“民主法治”與“公平正義”。“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必須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這句論述反映中共已經更深刻認識到必須完全從民主法治的“制度”上尋求公平正義,才是和諧的根本保證。這樣的指導思想,當然值得世人給予充滿期待的掌聲。
當前中國社會之所以欠缺和諧,在于公平正義伸張不足;公平正義不足,又在于“人治”大于“法治”。于是,一些有權者把資源扭曲分配,無權者則不僅得不到資源,也缺乏有力的制度化途徑來討回公道,其結果便是貪腐橫行、貧富懸殊,有無之間與強弱之間怒目相向。這種不和諧,并不隨著總體財富的迅速增加而減弱。胡錦濤對這一點是有清醒認識的。他不久前說過,不能認為經濟發展了、人民生活改善了,社會就一定和諧了。去年,中國科學院-清華大學國情研究中心的一份報告也警告,中國當前社會形勢是“總體在不斷惡化,局部有所改善,形勢十分嚴峻”。可見,缺乏了和諧的“根本保證”,國家越富,社會矛盾反而嚴重。
然而,這些理念說來簡單,要圓滿實踐卻不容易,在不和諧的社會中已經有權有勢的既得利益者,少有不從中作梗。因此,必須保障任何追求公平正義的聲音都能有制度化的管道可以發出來讓政府和全民聽見,才有可能破除窒阻社會和諧的障礙。和諧的聲音不是貧乏單一的聲音,就像合唱,聲部豐富,才有可能更好更美。
當然,中國幅員如此之大,基礎如此之薄,一夕之間百花齊放、百鳥爭鳴,反而不可能和諧。但是,既然中國社會現在也流行談論傳統的“大同”理想,則寬猛相濟求取和諧的傳統思想,不也昭示著和諧不能只靠一個力道么?畢竟,“和諧社會”是個動態過程,絕非靜態標的,在這追求的過程中,每一天的每一人、每一事、每一物,都是和諧或不和諧的因子,就看累進的結果如何。就如會議公報說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不斷化解社會矛盾的持續過程”。
六中全會雖然說“到202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但是,2020年應該是最后期限,不應是目標年。在這期間,每一年都看到進步才是最重要的。縱使到了2020年,中國的“和諧社會”目標只達到60分及格線,對一個大國來說,那也是了不起的成就。到時,中國就不僅僅是經濟的巨人,也將是道德的巨人。這正是令人充滿期待的理由。
(摘自新加坡《聯合早報》10月13日社論,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