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4日電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謀殺中國女童黃娜被判處死刑的卓良豪,在5個多月前要求總統特赦。昨天,他的申請已遭總統駁回。
阿豪的父親卓龍來(53歲)告訴記者,阿豪在新加坡的姨婆23日已到監獄探望他,并把上訴結果通知他。
昨天中午,總統府派人把特赦申請遭駁回的通知信交到阿豪的辯護律師蘇峇士的律師事務所。
一直以為阿豪還有一線希望的蘇峇士律師,接獲消息時,預計阿豪會在這兩個星期內正法。
據所知,監獄部門一般是在星期五清晨,把死囚送上絞臺。鑒于阿豪的家人還在檳城,且剛接到消息,阿豪在下星期五正法的機會很高。
蘇峇士說,特赦申請遭駁回的通知信只有短短幾行字,寫著“經過慎重考慮,以及內閣的忠告,死刑的判決將維持不變。”
他指出,信件日期為本月20日,因此阿豪應該是在幾天前就接到通知。
按照一般程序,死囚上訴失敗后,有三個月時間向總統提出特赦申請。總統收到請愿后,將征詢總檢察長意見,并在咨詢內閣后作出決定,然后在三個月內通知律師。
總統通常在考慮罪犯的特殊情況后,基于對罪犯的同情,才會考慮發出特赦令。要獲得總統特赦,就必須具備充分理由。
獨立以來 僅6死囚獲特赦
根據過去的資料,自新加坡獨立以來,獲總統特赦的死囚只有6人。
針對特赦的申請失敗,蘇峇士說:“有一個8歲女童悲慘地死去。即使申請特赦成功,也不見得值得慶祝。”
據了解,23歲的卓良豪被指控于2004年10月在新加坡南部一果菜批發中心謀殺了8歲的中國女孩黃娜,并將其尸體裝進紙箱,丟棄在一個公園的山坡上。被告作案后一度潛逃到馬來西亞,后返回新加坡向警方自首。去年8月26日,經過多日的庭審,新加坡高等法院判處卓良豪死刑。(傅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