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0日電 據澳大利亞《星島日報》報道,被澳大利亞扣留3個多月的25位中國船員,近日順利返回中國,兩名船長仍被關押在達爾文。澳方對兩人的檢控案將于下個月21日開始聆訊。漁船船主堅稱兩名船長清白,表示對澳大利亞政府無視國際海洋公約,無理監禁兩名船長一事感到氣憤,并將追究到底。
被拘留的兩艘漁船為遼寧大連夢遠漁業有限公司的姊妹漁船“德遠漁001號”和“德遠漁002號”,今年3月22日在澳大利亞北部海域前往補給船加油途中,被澳大利亞海軍巡邏艇開槍警告,強行押往達爾文港。25名船員被押往南澳巴斯特(BAXTER)黑民羈留中心,兩名船長則被落案起訴,控罪是拒捕,及在澳大利亞捕魚區內沒有適當將漁網收拾起來,目前仍關押在達爾文一個監獄。
“德遠漁001號”和“德遠漁002號”已在達爾文失火被燒毀,這兩艘漁船船主趙德遠,上月中旬到《星島日報》申述事件經過并接受采訪,指責澳洲政府無視國際海洋公約,無理監禁兩名船長,對此事備感氣憤的他,表示一定要追究到底。
就拒捕一事,趙德遠解釋說,事發當日兩艘船由東往西航行,受到澳大利亞海軍追趕時,因船上人員不懂英語,而且澳船從后追截,其國旗在船尾,中國船員不知是澳大利亞海軍,所以沒有即時停下來。
加上風向西南,使得以正常速度航行的船只視覺上行駛速度較快。趙德遠稱,根據有關公約,12至200海里屬經濟專屬區,允許外國船只航行和勘探,但不許捕魚,而當時中國兩艘漁船正好進入該區。
趙德遠表示,他和遼寧省海洋與漁業廳來鶴副廳長都看過有關照片,認為漁網并非在捕魚狀態,只是晾了起來,中國許多漁船都使用這種晾曬方式,這只是文化差異問題,船只本身沒有非法捕魚。他強調,船上所有漁獲都是在印度尼西亞捕捉,而非在澳洲捕捉。
代表兩位中國船長的胡律師透露,控辯雙方曾進行討論,澳方稱若船長認罪,可減輕懲罰至入獄1年,每人罰款5至6萬。但趙德遠堅稱兩名船長清白,不會認罪。(南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