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心鴨蛋”曝光后,相關各方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清查處理。市場監管部門對“紅心蛋”除了進行下架停售外,還加大市場抽檢力度;產地政府和職能部門也采取措施封存問題飼料、收繳問題鴨蛋、捕殺問題鴨,并追查責任人員。(11月15日《新京報》)
抽檢結果顯示,目前北京市場上有6個紅心鴨蛋樣本檢出蘇丹紅B,含量從0.041ppm(毫克/千克,百萬分之一)到7.18ppm。這6個樣本中5個來自河北、1個來自湖北。這說明“紅心蛋”并非河北獨有,真實情況也許比我們想象的更嚴重。
而正在此時,我們聽到了一種似曾相識的聲音,有專家解釋說,根據抽檢樣本的最大含量,體重60公斤的成人每天食用1200多個“紅心蛋”,才有可能達到誘發動物腫瘤的劑量。意思是說,我們每個人都不可能日食1200個“紅心蛋”,因此是不可能致癌的。
如此論調如果是為了消除市民恐慌,也還有情可原。但如果是以此來為監管部門長期以來沒有發現“問題蛋”進行開脫,或者影射相關各方不該大動干戈嚴肅查處的話,那就大錯特錯了。因為,一方面市民食用了這樣的“問題蛋”,不管最終是否會致癌,總歸是一塊心病;另一方面用“不致癌”來解釋“紅心蛋”的危害也是經不住推敲的。蘇丹紅是一種工業原料,國際組織將蘇丹紅界定為三類致癌物(可能導致癌癥的物質),這已經充分說明它對人體的危害性。何況,致癌是危害的最嚴重后果,那么除了這種最嚴重后果之外,食用蘇丹紅后會不會有“次嚴重”后果,或者“一般”后果,這是誰也不能保證的。
在去年天津出現類似事件后,市場監管部門并沒能舉一反三,引起高度重視,再聯系近年來不斷出現的食品安全事件,共同反映出當前食品安全監管上的缺陷。“不致癌”說似乎更多的是為監管部門推脫責任服務的,邏輯很簡單,“紅心蛋”不可能致癌,因此不必大驚小怪,更不必擔驚受怕,即使不予查處,也不會造成嚴重后果,其結論必然是“沒有嚴重后果就不構成嚴重失職”。
當然,這種論調不值一駁。但它背后暴露的是一種非常可怕的思維,那就是食品安全和食品監管的基本標準就是“不致癌”或“吃不倒”。縱觀近年來曝光的許多食品安全事件,或多或少,或隱或現地都暴露出類似的思維,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警惕。
(來源:大眾日報 作者:李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