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8日電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國家發改委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員近日在上海舉行的一個健康產業高峰論壇上詳細分析了中國目前藥品價格虛高的原因。他認為,藥品價格之所以虛高,絕大部分是因為它承擔了本不該它承擔的特定補償功能,而這種特定的補償功能也是醫院正常運轉和發展所必須的。
這位官員表示,藥品價格下降意味著醫療服務價格就要提高。他指出,目前中國藥品生產、流通及價格形成存在很多問題。
一方面,國內制藥企業低水平重復建設嚴重,盡管中國實行了強制GMP認證,但是目前來看,這個問題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有很多企業不具備市場經營的能力,也不具備藥品的研發能力,就是大量地通過低價包銷的方式,把自己淪為一個簡單的藥品加工廠,用低價來沖擊市場。
第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情況下,一些企業不嚴格執行國家GMP有關規定,在環保、職工福利,以及執行國家相關政策方面,總是采取一些變通的方法,來降低自己的成本。加之不同區域成本要素價格不同,不同企業間的產品成本差異較大。
“降低自己的成本不是不對,關鍵是必須執行國家的統一標準,如果不按這個標準來生產,市場競爭就失去了一個公平的基礎。”他認為,企業的重復建設導致競爭激烈,從而不得不無限度降低成本,最后犧牲產品質量。
第三,流通領域環節眾多,競爭激烈,個人承包、掛靠經營現象普遍,在客觀上也引發了市場競爭的無序。許多國有商業主渠道,已經淪為了開票、倒票或物流配送的角色,大量市場熱門的品種被一些非國有經營企業所壟斷。
第四,醫院占據了藥品銷售的主導地位,80%的藥品是通過醫院銷售出去的。雖然零售藥店近幾年得到了快速發展,但是總體上還沒有辦法與醫療機構抗衡,所以醫院和零售藥店之間沒有實質性的競爭。
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企業就采取了兩種銷售模式、兩套價格體系。對零售藥店、物流批發企業,由于沒有后續的一些銷售費用在里面,就是一個簡單的出廠價格。因此平價藥店的藥品價格非常便宜。但如果是做醫院市場的,實際上藥品企業大量考慮的是在后續環節上所花的費用,包括流通費用、進入醫院各個環節的費用、國家政策允許醫院加價的費用。所以就造成了中國目前零售藥店和醫療機構同樣的藥品在價格上會相差很多。
第五,在市場上,同一種藥品,存在國外的專利藥品或專利已經過期藥品和大量國內的仿制藥品。專利藥品價格通常“高而不虛”,但是大量的仿制藥品出廠價格卻很低,叫“虛而不高”。
第六,從藥品價格的走勢來看,近幾年政府不斷降價,包括大面積推進藥品招標采購制度,使得藥品零售價格指數逐步趨低。從2001年開始,我國的藥品市場價格總水平的走勢已經連續5年負增長。
這位官員還介紹了中國現行藥品價格形成中的利潤分配格局。他透露,醫院銷售的60%到70%的藥品,如果以零售價為100來算的話,則生產企業真正能拿到的不足30%,商業流通環節能拿到的不足20%,而醫院整個環節拿到的是50%。“也正是在這樣一個比例分配格局下,才會有今天各個方面都反映藥品價格奇高,而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卻說自己利潤很低,甚至出現虧損經營的局面。”
把醫院的50%再細分一下可以發現,其中30%是正常加價;5%是醫院在發展過程中設備購置、醫生培訓、學術交流等等所需要的,或者說是從生產經營企業獲得的贊助費用;還有剩下的15%就是行業中的潛規則問題,即醫生的一些個人灰色收入。
這位官員表示,醫院之所以要從藥品方面獲得如此大的收益,關鍵還是要“以藥補醫”。在醫院現行發展和運行模式下,醫院的補償越來越依靠藥品的差價收益。而在這種以藥補醫的補償機制下,醫院從藥品差價上獲得的收益主要是補償在醫院的運轉上。
他認為,關鍵問題在于真正的市場競爭機制在現在的醫藥領域里沒有形成,主要是在最終的零售環節,沒有一個真正的競爭機制。
這位官員表示,藥品價格之所以虛高,主要原因是藥品承擔了不該承擔的特定補償功能,而在現行收入分配體制和醫院補償機制下,醫院從藥品價格中獲得的各種收益,絕大部分是保持醫院正常運轉和發展所必須的。盡管由于流通環節的無序,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一些交易成本,但這不是問題的關鍵。
他說,醫藥總費用的問題不是高和低的問題,而是如何進行結構調整的問題。“如果把藥品價格砍到50%的話,我們必然要相應提高醫療服務價格和大量增加財政補貼。從總量平衡角度看,最終是一個結構調整的問題。”
這位官員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就必須推進體制和機制改革。等這個改革真正推進了,各方的行為就規范了,用藥就合理了,真正的市場競爭機制就建立了,從長遠發展看,醫藥費用就降低了。(周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