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九日電 (記者 王巖 孫宇挺)對于人們普遍關心的義務教育免雜費的完成時間,今天通過的義務教育法仍在附則中保留了“對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不收學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這一條款。
這似乎和義務教育法第二條中“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不一致。
對此,教育部副部長陳小婭解釋說,從中央財政來說,不可能像對農村義務教育那樣,把城市免雜費的工作全部包攬下來,所以需要地方政府做好充分的準備。
據悉,在剛剛結束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中,有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上述意見,吳邦國委員長高度重視,立即批請溫家寶總理、陳至立國務委員研究。溫總理立即責成教育部、財政部提出意見。兩部提出,完全贊成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但從實際情況考慮,本法生效后,不收雜費確實還需一個過程。
從今年開始,國務院已經對西部農村的所有中、小學生實施免雜費的工作,從今年春季學期開始到現在為止,中央和省兩級財政,已經安排了近七十五億資金。其中,中央財政占六十五億。西部農村四千九百萬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已經享受到了免雜費,而且已經補助了公用經費的標準。按照國務院規定,中部地區還要再選擇一些省實施免雜費的規定。因為中西部的差距比較大,在中部試點的基礎上,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步驟,兩年之內使中部地區的免雜費工作全部完成。
國務院已經要求財政部和教育部,在這個問題上要加強調查研究,抓緊制定各項政策,推進和組織地方政府盡早的實現全部免雜費的目標。“總之,這個目標會盡早實現。” 陳小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