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6日電 教育部今天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中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監察局綜合執法室主任來啟華表示,紀檢監察部門要從六方面在高校的招生工作當中起到“保駕護航”的責任,監督招生部門和招生的工作人員是否正確的履行他的職責。
這六個方面為:一個是集體決策,也就是說在招生工作現場,有招生學校的領導、有招生工作部門,還有紀檢監察部門的同志。對招生的重大政策、錄取分數線,包括入學的條件以及預錄取名單最后的確定、學生最后的錄取等在這方面我們都有完整的集體研究,集體決策的制度,這也規范了招生工作,避免了暗箱操作的問題,避免了個人違規操作。
第二、監督制約的機制。對預錄取的名單,對預留的計劃使用,在使用上要有嚴格規范。招生部門要負責審核,紀檢監察部門也要參與復核,然后由主管招生的學校領導最后審定。這是體現在招生錄取的關鍵性環節和關鍵的部位。
第三、嚴格執行回避的制度。也就是說我們的招生工作人員和招生監督人員,如果當年你的子女、親屬要參加當年高考,他應該主動提出回避。這是一個回避的制度。
第四、督查工作的機制。在每年的招生錄取期間,教育部和各個省都會組織一定數量的督查組,去督查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看看招生工作是否嚴格管理、是否規范,是否嚴格執行了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
第五、一套完整的咨詢和舉報的受理機制。在高校招生領域有嚴格的政策、嚴格的秩序和嚴格的規定。要求各省級的招生部門、教育部門包括大學都要設立咨詢與舉報的電話,教育部也公布自己的有關高考咨詢的熱線電話和舉報電話。同時,也可向當地的紀檢監察的部門投訴、反映。
第六、一個快速的反應機制。在這個反應機制里面,教育部要求“有訴必應,有錯必糾,有責必問,有案必查”。一個是要求各地的省級教育部門、招生考試部門和學校要成立這樣一個應急機制,有這樣一個應急預案。要堅決制止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亂收費”。另外是堅決打擊非法招生中介的詐騙活動,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利益。(據人民網文字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