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8日電 據江南時報報道,小梅是鹽城師范學院即將上大四的學生,在該校中文系就讀,家在泰州。“我們還沒開學,但前幾天一位要好的朋友告訴我,開學后我們這些實習的學生要把學校宿舍里的個人物品全部搬出來。”她說,經過和學校核實確認消息真實后,她便匆匆趕到學校,和幾個要好的舍友在學校附近租了一套簡單的民房,將自己的個人物品統統從學校宿舍搬進了租好的房子里。
據了解,小梅的實習期為兩個月,像小梅這樣處于實習期內的學生人數大約有2000人,按照學校的要求,他們在實習期內便不能再住進學校。鹽城師范學院該舉措受到了有關方面的質疑。
學生:實習期不得住進宿舍
27日上午,鹽城師范學院一女生宿舍樓門口,三三兩兩的女生正在商量著如何搬運宿舍里面的物品,還有的學生已經開始從宿舍里往外搬運東西。只聽一位女生抱怨說:“住得好好的,為什么要我們搬出去啊?”據這位女生介紹,她也是該校中文系的一名準大四學生,現在離學校開學還有一個多星期的時間,之所以提前趕到學校,就是因為得知他們這些實習生要在開學一個星期內把宿舍的物品搬運出去。
學生稱他們也不知道為什么要搬,只知道不搬肯定不行,是學校要求的。“我老家是海安的,今年放假的時候,在鹽城市區已經聯系到了一家單位進行實習。”一位王姓學生告訴記者,本來打算兩個月的實習期就住在學校里,一來方便,二來還能節省一些費用。“但現在看來,我是非在外租房不可了。”據他說,在得知學校這個規定后,他就開始張羅起房子的事情。“找房子得趁早,否則等開學了,搬出去的學生一下子都集中在一起找房子,到那時就不好找了。”他說,在經過這兩天的努力后,他已經看中一處地理位置和價格都很適中的房源。
據了解,此次鹽城師范學院有關實習學生在實習期內搬出宿舍的舉措,涉及到該校14個系22個專業,共計2000人左右,一些即將參加考研的學生對學校的此項決定持有較大意見。此外,在這部分實習學生中,有為數不少的學生將留在鹽城進行實習,其中大部分留鹽實習的學生都選擇了在外租房,以度過兩個月的實習期。
學校:起因新校區未能如期建好
鹽城師范學院學生宿舍管理科一位王姓工作人員解釋稱,此次學校有關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內搬出宿舍的決定只是暫時的,原因是今年招生人數過多,學校的宿舍暫時還不能容納下這么多的新生。據她介紹,今年該校畢業的學生人數約2000多人,但新學期新招進的一批大一新生人數達到了4000多人,而新校區因為工程耽擱,新的學生宿舍樓不能在新生入校時就投入使用。如此一來,學校即使將老校區剩余的空置學生宿舍全部拿出來也不夠新生入住,經他們請示院長后,才決定讓一些即將進入畢業班的不到2000名有實習任務的學生騰出宿舍,以解一時之需。
當問及是否能對考研的學生多些額外的照顧時,該工作人員表示,長久以來,他們學校對考研的學生一直給予很大的照顧,“就拿今年來說,本來學生放假后,宿舍是要全部封閉的,但為了照顧一些留在學校繼續學習考研的學生,我們不惜開通整層樓的水電,在這方面所花費的費用,都是不要學生出錢的。”她說,在這部分學生搬出的期間內,學校將從住宿費中退還一部分費用給他們。
這位工作人員對“如果這些學生在外租房,誰能保證他們安全”等問題進行了解釋。她說,原則上學校要求學生在實習期間內,全部回到生源所在地聯系單位進行實習。至于一些依然留在鹽城市區的學生,他們大部分是為了工作,也不排除一些為了參加考研的學生,但作為一名大學生,理論和社會實踐都是必不可少的,考研是件好事,但也不能因此而放棄了最為重要的社會實踐課程的學習。
她說,目前學校遇到的只是暫時的困難,希望這些同學能予以理解和支持。新校區大概在10月20日左右就能投入使用,到時候剛好也是這部分參加實習的同學實習期滿,到那時將有部分院系要搬到新校區去上課。
質疑:學校此舉引發學生校外租房
據了解,鹽城師范學院此舉措招來了部分實習學生和市民的不滿。一些市民認為,鹽城師范學院的這種做法,無疑會讓一些實習期間仍然留在鹽城的外地學生在外尋求租房,而大學生在校外租房引發的男女同居、酗酒、聚眾賭博等各種社會問題一直是讓人頭疼的難題。
雖然大學生外出租房是目前一個較為普遍的社會問題,但在學校的管制之下,處于心理活動活躍時期,心態很敏感的大學生還不敢太過于明目張膽地在外租房。如今學校的決定無疑讓他們這些思想上強烈要求獨立的個體,找到了一個外出尋租的理由,為了活動更加自由,外出租房顯然就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了。而在外出租房的原因中,喜愛自由的學生偏多,為了打工或其他一些目的的學生畢竟是少數。
有人擔心的是,這些學生會不會利用學校特許的“權利”,在外租房嘗試未婚同居。“大學生都知道婚前性行為可能要承受的代價,許多女大學生糊里糊涂地嘗試,在對性的懵懂期留下了終身遺憾。”市民陳先生認為,除此之外,大學生在校外自行租房居住引發一系列治安、安全案件,也是目前社會一件頭疼的事情。特別對女學生來講,在外租房還會引發更多的社會問題。“這并非空穴來風,前幾年媒體不是對此有過報道么?”陳先生告訴記者,“一旦學生在外發生一些意外,學校方面該不該負責?安全的責任問題該怎么認定?”
一些學生則認為,雖然他們在實習期內,但他們還是在校大學生,學校這樣的舉措雖然能夠理解,但學校不應該以實習的借口將他們推為問題的主要承擔者。“我是準備考研的,我還是希望能住在學校里,這樣我感覺會方便很多。”小梅的舍友小黃告訴記者,“作為學生,我覺得還是住在學校里比較安全,而且現在在學校住很便宜。現在在學校寢室里能夠上網,還有電話和電視,住宿條件都還可以,什么都挺方便,但在外邊條件可能沒有這么好。”小黃無奈地說,為了不影響考研學習,她還得找個安靜的地方。
支招:學校可以加強調控管理
據了解,雖然大學生已經成年,在法律面前完全承擔自己的行為責任,學校不再是保護傘,家長不再為其承擔任何責任與義務,但大學生們的自我保護意識還不夠,在外租房存在的安全隱患很讓人擔憂,于是租房在家長和老師心里看來是件足以構成危險的事,事實也表明危險真實存在其中。那么一些社會人士又是如何看待鹽城師范學院此次決定的呢?對既成的學生在外租房的事實又該如何支招呢?
對此,一些教育界人士認為,鹽城師范學院此舉雖然是出于無奈,但這些參加實習的學生也肯定會有一部分在外租房,如果不加以調控管理,那么其中也不排除會有學生出現同居的現象。
鹽城教育界人士徐同認為,鹽城師范學院應該考慮到這些問題存在的可能性,雖然原則上學生實習是回到生源的原籍,但現在的就業情況已經和以往有很大的區別,現在的學生除了完成學校的實習任務外,更多的是為了今后工作問題考慮,所以他們在市區選擇一所單位進行實習而為今后工作做好鋪墊,而在實習期間內留在鹽城是很自然的現象。“那么,針對鹽城師范學院目前在無奈之下推出的這項舉措,我認為,學校應該積極采取有效的措施來對這部分在外租房的學生進行管理上的調控,以便有效掌握學生在外期間的動向。”
徐同說,針對目前的實際情況,學校可以在學生實習時對其進行行蹤登記,如果在鹽城市區租房的,可以讓其登記下房源地址。用這種方法可以有效掌握學生在外租房期間的一些基本情況,在有必要時,學校還可以根據學生的情況和其家長進行聯系,以切實增加對在外租房學生的雙向調控,將意外降到最低。(倪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