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3日電 據中華工商時報報道,近日,全國工商聯住宅產業商會就宏觀調控下的房地產市場形勢提出了相關的對策和建議。在稅收方面,該商會認為,應當利用稅收杠桿對房地產稅收采取有加有減的政策。
此次宏觀調控在房地產稅收方面采取的是加稅政策。全國工商聯住宅產業商會分析認為,房改貨幣化分配之前就制定的個稅繳納基數,并沒有在住房停止福利分配之后做任何調整。但居民購房和置換的交易稅及個稅政策卻變化得很快,只增不減。我國近年來的稅收增長很快,今年上半年的稅收在證券交易稅下降71.4%、汽車相關稅同時下降的情況下,入庫稅收高達15810億元,增長21.7%,已連續多年稅收增長是GDP增長的兩倍以上。所得稅(含個稅)的增長高達38.2%,實增收部分占全部增收部分的41.9%。如果再增加二手房交易和住房轉讓交易中的各種稅收將不利于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該商會提出,在二手房交易中并非都是商品房,私有存量住房中有68%是房改房,僅有13%是商品房。房改房含有補償性的優惠,雖然是按低價賣給了職工,但其原來的價格卻很高,許多是單位購買的高價商品房再以實物分配給職工的,實行房改價時將這些差價作為對職工多年的補償留給了職工,現在又要通過增加稅收收回去。在這個問題上應考慮宏觀調控前后政策的連續性。
該商會建議,對個人消費這一塊,應對中低檔房減稅,高檔房不減稅。在二手房交易中,則要區別房改房和商品房,對高檔房交易不減稅。
該商會還指出,在美國,包括退休費、公費醫療、失業保證,這都是含在稅里面的。但我國的稅是單交的,在個人所得稅上,沒有明確納稅者應享受的相應的權益。
此外,現在稅收種類和比例都在增加,而稅法中明確規定,“稅收政策的決定權在中央,地方無權加稅和減免稅”。稅種本身是根據公共財政支出的需要由人大立法批準決定的,現在各地方政府都開了稅源。全國工商聯住宅產業商會建議,宏觀調控當中應加強政府的依法行政和對行政權利的約束。(陸昀)